深秋的北京,银杏叶铺满了三里屯东五街。林深站在一家咖啡馆门口,看著手机上的倒计时——17:23:09。这是他给自己设的最后期限。
他推开玻璃门,风铃叮咚响了一声。咖啡馆里人不多,角落里坐著一个女孩,面前摊著一本厚厚的速写本,正低头画著什么。她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头髮隨意扎成马尾,几缕碎发垂在耳边。
林深在吧檯点了一杯美式咖啡,然后走到女孩对面坐下。
她抬起头,露出一张乾净的脸。眼睛不大,但很亮,像秋天午后被阳光穿透的银杏叶。
“我认识你吗?”她问。声音有些哑,像是很久没跟人说过话。
“不认识。”林深说,“但我想认识你。”
女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细细的纹路,不是岁月的痕跡,是某种习惯——大概是经常笑的人才会有的那种纹路。
“我叫沈念。”她合上速写本,把散落的铅笔收进笔袋里,“你看起来很著急的样子。”
林深看了眼手机。17:21:45。
“我確实在赶时间。”他说,“如果我说我是一个偷时间的人,你信吗?”
沈念歪著头看他,像在看一个有趣的故事。
“偷谁的?”
“偷我自己的。”
林深是从三个月前开始发现自己能看见时间的。不是钟錶上的时间,而是每个人头顶上悬浮著的数字——那是他们剩余的生命,精確到秒。
起初他以为是幻觉。地铁里人潮涌动,每个人头顶都跳动著一串数字,像某种荒诞的倒计时。有人剩六十二年,有人剩三天,有人剩十四分钟。他站在站台上,看见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头顶的数字从0000:00:32跳到0000:00:00,然后男人突然捂住胸口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