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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两脚羊

日头坠得极慢,像是一块化不开的浓血,斜斜地掛在泰山后山的枯树丫杈上。

宋当归那双沾满泥泞和骨灰的手,就那么悬在半空,其实他大可以放下,只是整个人好像丟了三魂七魄,忘了怎么动弹。他那双浑浊的眼珠子,一点点、一寸寸地挪动视线。

先入眼的,是一双脚。

一双极小巧的赤足,脚趾头莹润如玉,透著点胭脂般的粉色,脚踝上掛著一串陌生的铃鐺,就这么踩在混著血水、枯叶和骨灰的烂泥地里,偏偏不惹半点尘埃。

就像是庙里菩萨的莲花座,不沾人间烟火。

宋当归僵硬地仰起头,脖颈处传出一阵乾柴折断般的声响。

先前磕头磕得太狠,这会儿骨头缝里都在泛酸。

来人是个姑娘。

个头不高,裹著一件幽绿色的宽大大氅,里头一袭素净裙子。长得是真好看,眉眼如画,尤其是那双眸子,亮堂堂的,像是能把这死气沉沉的后山给瞧出一个窟窿来。

姑娘双手负后,微微倾著身子,歪头打量著瘫在地上的宋当归。眼神就像是蹲在墙头看一只快要咽气的老鼠。

声音清脆,像开春时屋檐下滴落的雪水,可在这满地死人的林子里,却听得人后脊梁骨直发凉。

宋当归没吱声。

他只是大口喘著气,胸膛里像藏了个漏风的破风箱,呼哧呼哧,全是血腥味,他现在就像是一捧快要被风吹散的黄土,坐在泥水里,一动不动。

姑娘也不恼,更不嫌脏,往前挪了两步,蹲下身。

那张水灵的脸蛋儿,几乎要贴上宋当归那张泥糊的脸。

“我瞧你这人,挺有意思。”

姑娘伸出一根白葱似的手指,轻轻点著自己的下巴:“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別人护著钱財,你倒好,死命护著一捧分不清谁是谁的灰。”

她顿了顿,笑眯眯道:“我呢,眼下正缺个朋友。你若肯帮我送封信,给我另一个朋友,我保你下半辈子,顿顿有肉吃,不用再看人脸色。”

言语间,她反手从大氅里摸出个物件。

“噹啷”。

一锭黄澄澄的赤金,足足十两重,就这么隨手砸在了宋当归那满是鞭痕的手背上。

“信送到,这金子就是定金。事成后,我去大晋那边打声招呼,石敬瑭跟前,我说得上话。给你討个官身,高头大马,娇妻美妾,不比你在这山上当个烧火杂役强出百倍?”

姑娘眯起眼,笑顏如花。

这天下,道理千千万,唯独金子最讲理。

换作旁人,別说送信,就是去刨自家祖坟也认了。

可宋当归只是死死盯著地上的烂泥。

那锭赤金顺著他颤抖的手背滑落,吧嗒一声,掉进泥水里,没了一半。

心死如灰。

瓦罐碎了,骨灰扬了,他这辈子攒下的那点念想,都没了。

一个没心的人,要官帽子作甚?

要金子作甚?

能买回那罐桂花糖吗?

他喉咙里只是发出嗬嗬的声响,像头被敲碎了脊梁骨的瘦驴。

姑娘就这么盯著他。

那双明媚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

她缓缓站直身子,拍了拍手心,撇嘴道:“也是,你这般连草芥都不如的人,哪敢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她脚趾在泥地里轻轻碾了碾,语气里透著股子高高在上的残忍与俏皮:“这世道啊,就是欺软怕硬。挨的打多了,骨头软了,胆子也就破了。”

“既然讲究个你情我愿,我便先送你个人情。在这儿候著,別乱跑哦。”

尾音未落,宋当归甚至没瞧见她如何起势。只见一抹绿意微晃,好似缩地山河,那娇小的身影便已掠入密林深处,只留下一阵微风,吹得枯叶沙沙作响。

林子静得可怕。

宋当归呆坐了半晌,脑子里才冒出一个字。

逃。

好死不如赖活著,这是穷苦人家刻在骨头缝里的道理。

他不想死,更不想跟那些高来高去的神仙人物扯上关係。

在泰山烧了八年火,他见多了那些名门正派背地里的男盗女娼。他不想当官,也不想送信。

他只想活。

像条野狗一样,找个没人的墙根,舔舐伤口。

宋当归双手抠进烂泥里,咬著牙,强忍著后背火烧火燎的疼,一点点把自己撑起来。

两条腿抖得像筛糠,他佝僂著背,拖著步子,一瘸一拐地朝山下那条小道挪去。

“啊——!”

一声杀猪般的惨嚎,猛地撕裂了林间的死寂。

这动静,宋当归熟。

几个时辰前,就是这声音的主人,一边笑,一边把牛皮鞭子抽在他身上。

“啊——!”

一声杀猪般的惨嚎,猛地撕裂了林间的死寂。

这动静,宋当归熟。

几个时辰前,就是这声音的主人,一边笑,一边把牛皮鞭子抽在他身上。

江北盟少主,凌展云。

宋当归猛地回头。

砰的一声闷响。一团白花花的物事,像个破麻袋似的从半空砸落,结结实实摔在他跟前的泥水里。

泥点子溅了宋当归一脸。

绿衣姑娘不知何时已经站在那儿了。

双手负后,笑顏依旧,气定神閒。

地上那个哆嗦成一团的物件,正是凌展云。

只是这位刚刚还不可一世的少主,此刻哪还有半点威风?

他被一根不知什么材质的粗麻绳捆了个结实。

最绝的是,他身上那件暗金长袍,连同里头的衣裤,被扒得乾乾净净。

深秋的冷风一吹,凌展云光著身子,蜷缩在泥地里,像只褪了毛的鵪鶉,抖得那叫一个悽惨。

眼神里,全是见鬼般的惊悚。

姑娘伸手一探,提溜小鸡崽似的把凌展云拎起来,砰的一声,粗暴地懟在一棵枯松上,麻绳绕了几圈,捆了个死结。

紧接著,哗啦一声。

一堆零碎被丟在宋当归脚边。

一条沾著血的倒刺牛皮鞭。

一把锈跡斑斑的大铁剪刀。

一柄百炼精钢的佩剑。

还有那一地散乱的锦绣衣衫。

“喏。”

姑娘拍了拍手,双手叉腰,冲宋当归扬起下巴,笑靨如花:“人给你逮回来了。他先前怎么抽你的,怎么砸你那宝贝罐子的,这会儿,你只管连本带利地討回来。”

语气轻鬆,像是在请客吃一碗阳春麵。

凌展云嚇破了胆。

他压根没看清这女鬼是怎么出手的,只觉得后脖颈一凉,天旋地转,再睁眼,自己就光著屁股被绑在这儿了。

他死死盯著那赤足少女,对方身上没有半点气机涟漪,可他那常年舔血的直觉告诉他,这娘们儿,比那个大晋的赵十三,比那个老神棍云寂,还要恐怖一万倍!

“仙姑!前辈饶命!”

凌展云崩溃大哭,疯狂扭动著白花花的身子,连羞耻都顾不上了:“我是江北盟少主!我背后有无常寺!有朝廷!前辈若要钱,江北盟的金山银海隨您挑!求您权当放个屁,把我给放了吧!”

姑娘连正眼都没瞧他,权当树上绑了头畜生。

她只是盯著宋当归,催促道:“拿鞭子啊。不愿用鞭子,用剪刀戳,拿剑砍,都隨你。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宋当归低头看著脚边那条鞭子。

胸口疼得像吞了把碎刀片。

他的视线从鞭子,挪到光著身子的凌展云身上,最后落在泥水里那滩分不清顏色的骨灰上。

恨不恨?

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

他那只满是老茧的手,颤巍巍地伸向了那把精钢长剑,可就在指尖触碰到冰冷剑柄的那一瞬,刻在骨子里的奴性与畏缩,像毒蛇般缠住了他的心窍。

他宋当归,当了一辈子下人,磕了一辈子头。

杀了凌展云,天下之大,哪里还有他一个烧火杂役的活路?

无常寺,朝廷,能把他碾成肉泥。

他不敢。

他握不住这把杀人的刀。

手猛地缩了回来,像是被火燎了。

宋当归拨浪鼓似的摇头。

他不敢看姑娘的眼睛,死死咬著毫无血色的嘴唇,嗓音碎得像风中的破纸:“我……我不杀人。这事儿,就算了。”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低著头:“我不做你的朋友,也不去送信。我要下山了。”

姑娘脸上的笑意微僵。

她像是瞧见了一桩天大的稀奇事,眼底泛起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玩味。

“哦——不杀人啊。想走啊。”

她拉长了嗓音,透著股子戏台上的荒诞劲儿。

“也对!既然咱们宋大侠肚里能撑船,我总不好做那个恶人。”

她猛地转身,笑吟吟望向树上的凌展云。

“喂,人家不杀你,我便放了你。我倒要瞧瞧,堂堂江北盟大盟主,光著腚的尊容被人瞧了去,还会不会大度地放过人家?”

言罢,她只轻描淡写地挥了挥衣袖。

一声脆响,那根寻常刀剑难断的麻绳,竟如朽木般崩碎。

宋当归听了这话,心里反倒鬆了口气。

他寻思著,自己都服软了,骨灰也没了,你大盟主也得救了,总不至於再跟一摊烂泥过不去吧?

老人常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这江湖,总该讲点道理。

他没去捡剑。

拖著那条被小师妹刺伤过的残腿,转过身,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去,背影佝僂,透著股子认命的淒凉。

麻绳一断,他两腿一软,直接跪在泥水里。

“多谢仙姑!多谢仙姑不杀之恩!”

他疯狂磕头。

可当他抬起脸时,视线越过满地衣衫,死死盯住了那个一瘸一拐的背影。

宋当归。

一个杂役。

一个亲眼看著他凌展云光著屁股痛哭流涕的贱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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