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地里,安静地躺著一只黄羊。
那黄羊还很完整,脖颈处有一个致命的伤口,血刚刚流干,身体甚至还带著一丝温热。看样子,是刚死不久。
在黄羊的周围,砂地上印著一圈清晰的狼爪印。那些爪印在这里停留了很久,但最终,都朝著一个方向,消失在远方的戈壁深处。
狼群来过。
它们留下了一头最新鲜的猎物,然后离开了。
这就是狼王的礼物。
不是陷阱,不是戏耍。而是一份实实在在的、能让他们活下去的食物。
“娘……”大娃看著那头肥硕的黄羊,咽了口唾沫。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鲜肉了。
林笙没有动,她看著那头黄羊,又看了看那圈爪印。
狼群是这片戈壁的猎手,食物对它们来说,比命还重要。它们愿意分出一份猎物,这意味著,它们承认了三娃的“交涉”,也承认了林笙一家的“实力”。
它们用这种方式,划定了界限,表达了尊重。
野兽的规矩,简单,直接,也更值得敬畏。
“过去看看。”林笙带著孩子们走下沙丘。
三娃跑在最前面,她蹲在黄羊身边,小手轻轻地摸了摸它还未完全僵硬的皮毛。
“它不疼了。”三娃抬起头,对著林笙说。
林笙走到黄羊边上,抽出那把一直绑在腿上的小刀。她不是屠夫,但作为一名顶级的特工医师,她对生物的结构了如指掌。
刀刃划开皮肉,精准地避开內臟。她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將这头黄羊分解,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带走。
孩子们在一旁帮忙,打下手。
大娃负责搬运,二娃用他做的小工具帮忙剥皮。就连最小的七娃,也在旁边,用他超常的记忆力,记下林笙处理每一个部位的顺序和手法。
这不再是一次简单的狩猎,更像是一堂无声的、关於生存的实践课。
半个时辰后,一整头黄羊被处理完毕。最有价值的腿肉和里脊被分割下来,用布包好,足有四五十斤。羊皮被完整地剥下,卷了起来。剩下的內臟和骨架,则被留在了原地。
这是规矩。
拿走自己需要的,把剩下的,还给这片土地。
“收拾好,我们走。”林笙將最后一块肉放进独轮车改装的储物格里,直起身子。
有了这批鲜肉,他们至少半个月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全家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轻鬆。
就在林笙准备下令出发的那一刻——
“娘!”
负责在沙丘顶上放哨的四娃,忽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呼喊。
他的声音里,没有发现猎物的兴奋,只有一种极度的警惕。
林笙心头一跳,一个闪身就窜上了沙丘。
她顺著四娃手指的方向看去。
远方的地平线上,扬起了一线尘土。
那不是野兽奔跑造成的烟尘,而是整齐划一、目標明確的移动轨跡。
隨著距离拉近,她看清了。
那是一队骑著高头大马的骑兵。他们穿著和哨卡士兵一样的军装,背上背著步枪,马鞍上掛著军刀,正呈一个標准的搜索队形,朝著他们这个方向,快速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