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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並驱西境,鹿死谁手

“各位大人的城堡在东边,东面的防线也交给你们。”

“我把所有轻骑兵都派给你们,务必阻截艾德可能赶到战场的援军。”

其余的风暴地和河湾地诸侯由蓝礼亲自指挥。

经过数月征战,还有战斗力的剩下三万多人。

“今夜好好休息,明天一早,与弒君者决战!”

清晨的风卷过原野,带著泥土与远处河水的湿气。

詹姆·兰尼斯特捏了捏自己的右臂。

他知道这一战的重要性,也知道自己在战斗中是多么的不中用。

所以他把指挥权尽数交给谷地贵族,自己乖乖待在后方,像老爹那样,指挥一支可以隨时支援的预备队。

中军由青铜约恩指挥。

他们一大半的长矛兵都被调集过来,在最前方排成密集的线型阵,后方是手持短剑和斧头的轻步兵。

再往后是谷地的弓箭手,散成一大片乱阵。

谷地多山,狩猎资源丰富,猎手眾多,弓箭手多用射速快的短弓,而非適合集团作战的长弓。

左翼的河滩上集结了所有重装步兵,右翼的道路上全是骑兵。

大部分骑士也聚集在那里,他们纷纷放下面甲,世界在眼前缩成一条窄缝。

远方传来撼动大地的响声,咚咚咚地敲进每个人的胸膛。

“呜”

身旁的號手鼓起腮帮,用尽全身力气吹响了进攻的號角,那声音高亢、悽厉,瞬间刺破了战场上空凝滯的寂静。

上万只铁蹄同时叩击大地,匯成一股催命的洪流。

两道钢铁铸造的墙壁开始接近,向外探出一根根代表著死亡的尖刺。

詹姆能看清敌军前排骑士盔甲上的花朵,也能辨认出他们盾牌上的纹章。

距离缩短,两军反而开始加速。

这是重装骑兵之间最残酷,也最纯粹的逻辑。

勇气,纪律,以及最重要的运气。

谷地的飞鹰骑士与河湾地的鲜花骑士都想证明自己才是七国最优秀的骑兵。

他们將马速提到了极限,將衝锋变成了狂飆。

骑士们把身体挺得笔直,把骑枪紧紧夹在腋下。

即使站在远离衝击线数里外的小丘上,詹姆也能感受到这种令人战慄的衝击o

曾经,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成千上万声巨响在同一瞬间爆发。

整个世界都在雷鸣中远去。

木材爆裂,金属扭曲,骨骼粉碎,血肉横飞,所有声音被压缩在一起,融合成一股恐怖的音爆。

两股钢铁洪流迎头相撞的瞬间,无数人被击飞到后方,被敌军和剎不住脚步的同袍践踏。

人仰马翻之中,陌客降临在属於他的领域。

后续的骑兵无法停下,只能竭力控马,从倒地的同伴和敌人身边掠过,或者乾脆踏过去,然后迎上第二排,第三排衝来的长枪。

战斗迅速从一次性的衝锋对撞,演变成前沿的残酷混战。

长剑和钉头锤从腰间抽出,在极近的距离內劈砍、砸击,怒吼和哀嚎取代了衝锋的利响。

不同的號角声响起,更加尖锐,更加充满攻击性。

立定在原地的长矛兵开始缓缓向前推进,满山的长矛战戟压了过去。

锤砧。

但在这里,重骑兵是砧,步兵才是锤。

他们像一座移动的山,不是等敌人来撞,而是主动朝敌人碾过去。

那些比较灵活的自由骑手发现势头不对,开始从侧翼溜走,赶在被这座大山压平之前逃离战场。

射手们捡起插在泥地上的箭矢,在近距离上专门瞄准大腿和盔甲的缝隙。

长矛手从方阵的间隙里探出矛尖,將骑士捅下马来,斧兵和长戟兵蜂拥而上,起起落落间溅起一片血花。

可就在这时,上万名步兵突然从树林中涌出,切向了谷地中军暴露出的侧翼。

號角声变了调子,从进攻变成告急。

原来,两方的骑士都是最美味的弃子。

左翼的重装步兵开始转向,试图挡住这股洪流,但他们正面的敌人突然开始发力,死死咬住不愿意鬆口。

中军的长矛阵被两面夹击,阵型像被揉皱的羊皮纸一样扭曲变形。

预备队压了上去,为中军解围。

可在这时,西方的海面上出现了一艘艘舰船,上面刷著一串串紫色的葡萄。

詹姆开始觉得嘴中一阵苦涩。

曾经那些美味的金色葡萄酒,在现在变成了一口口难喝的毒药。

就在战斗陷入胶著的时候,东方的地平线上突然探出一面旗帜。

然后是一根根矛尖。

看著那面熟悉的宝冠雄鹿,蓝礼的士兵知道,那不是他们的援军。

然而,令他们最为震撼的却是,一头硕大无比的纯白巨鹿出现在最前方。

一名身穿金红战甲的骑士正稳稳地端坐其上。

远东的夷地国度中有位姓孙的说过。

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则擒三將军————

大意是急著赶路,体力好的先到,身体弱的掉队,最终的结果就是一个一个送人头。

但是兵贵神速也是从他这里传出来的。

更何况维斯特洛的甲冑根本卷不起来,要么穿身上,要么用马车拉。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调动大规模军队是件极其麻烦的事。

为了防止蓝礼突然从林中杀出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艾德没有让士兵走得太快。

更何况还有许多河湾地的游骑出现,似乎是蓝礼的先锋。

——

所以他们白天行军,夜里扎营。

可詹姆的哨骑在大半夜里像催命的陌客一样赶来,说树林边缘出现了大量河湾地斥候,不远处的海上还有舰队出没。

谷地士兵精力最充沛,被单独挑出来独立成军。

他们的人数也相对最少,看起来確实像只软柿子,蓝礼挑谷地士兵来打,一点也不奇怪。

昨夜,乔佛里思索片刻,把艾德喊了起来。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这么早就睡得著觉。

“陛下要带君临突击队趁夜赶过去?”

乔佛里点点头。

“北境与河间地的士兵损耗太高,不能再急行军了。”

“如果詹姆那边是蓝礼的疑兵,主攻方向在这里,大部队可能会措手不及。”

“但又不能不管他,由我带人过去最合適。”

数月下来,就属这些人最清閒,除了打了个苦桥,一点苦头都没吃过。

进攻高亭时,因为人数太多施展不开,所以乔佛里就把他们留在夹角地,整整训了一个月。

如今君临突击队的战意被拉到了顶点。

或者说,除了站军姿和跑操,让他们进七层地狱都愿意。

而到了现在。

乔佛里掀开面甲,眺望著远方的战局。

“把马牵来。”

“这鹿走起来一跳一跳的,我坐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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