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都伯拉汗很气,他赶到庭州,李景明却来到了西州,而西州又是高昌国的首都,他不能不去救。
但都伯拉汗也不傻,他知道以李景明的风格,等他正常行军到高昌,显然李景明又会逃跑。
於是,都伯拉做了一个决定,全军急行四百里,不信抓不住你李景明!
紧接著,在一天后的夜晚。
“报告,敌军向我方急行,一天时间已经行了二百余里,我们靠著战马接力,才抢先送回了情报。”
“嗯,辛苦你了……”
“景明,该怎么办?”唐姬在李景明身边垫著脚,看著他手上的最新情报,但她倒没有慌乱,而是说道。“你应该也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了吧?”
“是啊,等我算算。”
李景明蹲在地上又拿横刀比划了几个算式,然后——
“行昭,你去把大家都叫起来,咱先吃顿饭,把战马餵饱,一会儿都骑著战马和我一起开战。”
“喏!”
李景明所说的“战马”,是用来作战的马,在这七万匹马中,当然不是每只马都有当战马的素质的,而真正的战马,在平日里时不允许骑乘的,为的就是节省马力,在真正需要跑起来的时候使用。
就如李景明命令的那样,归义军全军一万四千人,一个时辰內,连人带马饱食了一顿,隨后一万四千人,只留少数看守战马,其余人一起向都伯拉来的方向前行。
“景明!”唐姬骑著马接近了李景明,並试图搭话道。
“怎么了,唐姬?”
“我虽然知道你这人总有办法,但咱们这真的是去与敌人交战的吗?
敌人可是有五万啊,我们就这样去打?”
“是啊,但没关係,我们能贏的。”
“你確定?”
李景明笑了笑,说道:“孙子云: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则擒三將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则蹶上將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则三分之二至。
这个距离用在不同军队上的距离会有不同,但根据经验,我也能判断出回鶻人的极限。
以我对回鶻人素质的了解,他们在这个距离的急行军,必定也会出现强者先到,而弱者无法到达的情况,是无法保持完整的行军阵列的。
如果我们没有防备,被他们在到达之前整军休息,等后军到了再进行衝锋,哪怕他们马力不够,以五万之眾也是我军难以抵挡的。
但反之,如果我军在他们停下来之前迎面衝上去,那么只需要面对他们少数先头部队,这些先头部队虽然强,但也是整支部队的核心,如果他们崩了,其他后面的部队也会跟著崩。”
“不过,这么一来,强行军岂不是很危险吗?”
“当然,但凡强行军就是会伴隨著风险,所以一旦要以速度决胜,就一定要隱密,先行清察敌人的哨兵,亦或当被敌人察觉到时,全军务必全速前进,確保就算敌军探哨竭力也无法做好充足的准备。
但这个距离的极限一般仅限於四百里以內,其实如果是素质一般的部队,三百多里就已经要停下整队了。换句话说,如果我保持探哨的完备,而敌军的探哨在四百里以外发动奔袭,那么我就有这个能力抓他的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