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来自甜水村。
是个盗贼。
职业等级可是个稀罕玩意,即使是盗贼的职业等级也不例外。
在村里第三十一次被人抓到偷东西时,愤怒的村长扬言要剁了多米尼克的手指。
主要是三十一次全尼玛是偷村长家的东西。
为了躲避愤怒的村长的追杀,多米尼克来到王都投奔自己的表哥阿瑟。
用村长的钱。
死性不改属於是。
表哥阿瑟,也是一个盗贼。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多米尼克从未见过自己这个所谓的表哥,只在自己父母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一些破碎的信息。
阿瑟,一个好名字,传说是古代的英雄王的名字。
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子说的,在他给父母的信件里,一直说自己在王都当上了骑士。
字里行间洋溢著骑士老爷般的体面与上流社会的繁华。
“昨日於宫廷比武,吾枪挑三人,获伯爵小姐手帕一方。”
“近日受封见习骑士,银甲白马,风光无两。”
“王都繁华,酒馆侍女皆貌美如花,然吾心系骑士之道,不为所动。”
多米尼克读著这些信,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位威风凛凛,鎧甲鋥亮的骑士形象。
光荣的骑士。
多米尼克是到了王都才知道他其实是个盗贼,还是那种帮派最底层的盗贼,三天饿九顿那种。
主要是王都的穷鬼也多,偷不到什么钱。
表哥阿瑟虽然是个盗贼,但盗亦有道,或者说他奉行骑士道,所以非常义气。
邀请多米尼克在他家里落脚。
当多米尼克看到阿瑟那户四处漏风的房子时,就知道自己要享福了。
它嵌在两栋歪斜砖楼之间的缝隙里,利用別人家的阳台底板做天花板,用捡来的破木板拼凑出四面墙。
家里的门连锁都没有,纯用石头顶住。
冬天颳大风则要有一个人睡在门口抵住门,防止两个人一起肩周炎。
由於偷不到什么钱,两个人开始进地下城捡垃圾,以凑齐会费和日常生活的费用。
什么会费,自然是他们加入的黑帮的会费。
没错,这个黑帮“大耳朵叔叔帮”主要的创收手段就是压榨自己的成员。
名字听起来甚至有点滑稽,像儿童故事里偷胡萝卜的兔子团伙。
那有人说,不加入黑帮不行吗?
不加入黑帮,则等於加入了所有的黑帮。
哪个人都可以管你要会费。
要么加入一个帮派只被一拨人吸血,要么就等著被所有帮派轮流吸乾。
就这么犀利。
直到那一天,阿瑟神神秘秘的找到多米尼克:“尼克,我们要发財了!”
当时多米尼克正在第三层捡垃圾。
没办法,一二层被远征队清扫得太乾净,连垃圾都没得捡了。
他们只能硬著头皮,蹭著远征队的掩护溜进第三层。
多米尼克看著便宜表哥兴奋的样子,忍不住打击道:“自从我投奔你以来,你已经说了十九次这样的话了。”
“这次是真的!”
阿瑟信誓旦旦:“有人出十个银幣让我们去杀一个圣武士!”
“什么?杀人?”
多米尼克惊呆了,才十个银幣,王都的单价这么便宜吗?
“不是真杀,”阿瑟摸了一把哲学系的大鬍子:“我们只需要把他带到陷阱里就好。”
“那还行,”多米尼克点点头:“对方是什么人?”
“好像叫诺亚,是一个七级的圣武士吧,我记得。”
“……我疯了还是你疯了?”
……
实际上,威廉也不是一开始就要找这一对大角鼠,两条脆脆鯊的。
他为了坑害诺亚可是下了血本——一百金幣!
相当於自己一年的工资。
把这钱给诺亚说不定都能让他自刎归天了,哎,还是沟通有问题。
但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外包。
在转了第七层手后,这单的单价成功来到了十个银幣。
还不如去妥玛托写小说呢。
只能说威廉遇人不淑。
“……这就是你给我找的队友?”
诺亚看著眼前一对活宝,不由得感到一阵牙疼。
“他们都是职业盗贼,潜行侦察暗杀无一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