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在街上閒逛的时候看到了它,觉得很適合你。”莫里森把领带放到办公桌上。
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陈维的眼神怪怪的。
陈维拎起领带,问道:“这是你选的?”
“当然!”莫里森有些心虚的答道,“这是市中心最好的服装店,纯手工缝製的!它比你的那条黑色领带好多了。”
陈维拿起领带,比量了一下,说道:“想不到你还挺有品味,这比我想像中的好多了。”
“行了,东西送到了。我先走了。”
莫里森转身就走,他拉开了门,转过身,有些彆扭地说:“感谢你的信任,我还会继续努力的。”
关上门,莫里森还在品味陈维那个奇怪的眼神。
有什么可奇怪的?他莫里森本来就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
当他在曼联第一次正式出场后,他也在第二天去弗格森的办公室表示了感谢。
陈维把他当成什么人了?混球吗?
当然,留给莫里森思索的时间並不多。
英甲联赛的赛程格外紧密,球队仅仅训练了一天,便迎来了下一个对手。
8月16日,沃尔索尔来到布拉莫巷挑战。
三比一,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胜利。
莫里森感觉有些无聊,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力,洛顿与埃文斯就已经將对手摧毁。
沃尔索尔那两个身高不足一米八的中后卫在埃文斯的面前,像是两个无助的孩子。
埃文斯在上半场便头顶脚踢,取得了两个进球。
下半场,沃尔索尔在距离球门三十多米的地方远射破门。
隨后,莫里森在肋部送出了一脚直塞,帮助洛顿完成了助攻帽子戏法,埃文斯同样完成了帽子戏法。
直到走下球场时,莫里森才意识到,他成全了洛顿与埃文斯,他自己怎么办?
见鬼!他这场比赛没有进球,也没有助攻!
不懂就问,三个间接助攻能不能合成一个助攻啊?
回到更衣室,明明是一场胜利,陈维却发了火。
“如果我们只是想在英甲联赛混日子,那刚才那个丟球就无所谓!但如果对手是鲁尼呢?如果对手是特维斯、德罗巴这些顶级球员呢?”
陈维的声音压住了喘息声:“如果有人觉得四连胜就足够让他在球场上散步,那他可就错了!德林克沃特,我希望能带著你一起回到英超,告诉曼联,他们错了!但你自己好像並不上心,你真的想要证明自己吗?”
“想,头儿。”
陈维用力敲了一下战术板:“我没有看到,证明给我看!老规矩,明天所有人放假一天!德林克沃特除外,明天早上九点,我们三个训练场见!”
德林克沃特低著头:“知道了,头儿。”
莫里森原本还很紧张,甚至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自己吸引到陈维的注意。直到他確认陈维的怒火只针对德林克沃特,注意力渐渐集中到那条领带上。
別说,他的眼光確实很不错。
那条领带很適合陈维,衬得他像极了罗伯特·德罗尼,他只需要冷冷地看著你,就能让你感到心慌。
“十五分钟后,大巴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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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又是休息日。
阳光穿过公寓的窗帘钻进来,照在莫里森的脸上,让他再也无法入睡。
温暖的阳光洒在皮肤上,痒痒的,像是有蚂蚁在爬。
“要不,出去走走?”
莫里森需要刺激,他需要这种刺激来滋润无聊的生活。
“走吧!閒著也是閒著...”
他套上帽衫,开车来到市中心。
这一次,他走到一家潮流买手店前,再也挪不动脚步。
各种饰品、耳钉、还有装饰脏辫的首饰,死死地吸引著他的注意力。
“天吶,是莫里森!”
店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头戴著谢菲联的帽子,显然也是球队的死忠粉。
看到莫里森进店,他激动地语无伦次:“昨天的比赛踢的太棒了!我的朋友都说你没什么表现,但我觉得你才是最大的功臣。如果没有你,洛顿可没法那么轻鬆地送出传中!”
莫里森根本压不住嘴角:“低调点,伙计。”
店员从柜檯后面绕出来,兴奋地介绍著首饰。
莫里森隨意挑拣了几件顺眼的商品,眼睛死死地锁定了一对纯银的十字架耳钉。小小的一对,在灯光下闪烁著耀眼的光芒。
店员看了一眼莫里森手中的饰品,转身去货架上摸索起来。
莫里森趁机伸手一探,这对耳钉就被他藏进了袖子里。
店员转过身,手中是一条纯银打造的手炼:“这一条是我送给你的!莫里森,希望你在之后越踢越好!”
莫里森没有回答,跟著店员走到柜檯,將帐单付清,然后出了商店,向自己的车子走去。
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兴奋。
可现在,他摸著袖子里的包装袋,心里却有点失落。
挑战?这算什么挑战?
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提防他,甚至可能愿意直接把东西送给他!
这种感觉太差劲了,无趣!
莫里森的手已经摸到了车门,他摇了摇头,向商店走去。
可他又想到,该怎么解释他偷拿东西呢?
要原封不动地放回去吗?
这又让他格外不甘心。
“哦,对了!”
莫里森灵机一动,推开门走了进去,神神秘秘地说道:“你有没有发现少了什么?”
店员有些疑惑:“少了什么?一对耳钉!难道还有其他的吗?”
妈的,被发现了!
莫里森心中一惊,然后从袖子里取出那副耳钉,故作镇定地说道:“是的,这是一个整人节目,我们想看看有没有店主能够发现。”
店员连连点头:“没错,你的同伴已经告诉我了,他还付了钱!天吶!你的手可真快,就像你在球场上过人一样,我根本没发现!莫里森,你练过魔术吗?”
“付过钱了?”莫里森抓了抓脑袋,这是什么情况?
“是啊,你的同伴已经告诉我了。”
“同伴?他在哪儿?”
店员拉著莫里森走到店门口,指著街角一个打电话的男人说道:“就是他!你们也太急了,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肯定能发现的!如果你们还要继续做这个节目的话,最好还是...誒,你別跑啊!”
莫里森根本顾不上店员说了些什么。
他记起来了,他全都想起来了!
在刚刚的这家饰品店,服装店,还有苹果专卖店,他都见过这个傢伙!他有时候跟著自己进店,有的时候站在路边!
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