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处第十一组第十二大队,下面有十三个班,除了九头鸟率领四个班,三个副队长分別率领三个班,李居胥管辖的是第十一到第十三班。
每个班的满编是20人,但是绝大部分情况都没办法满编,基本上是半编。李居胥看著花名册,29个名字,连半编都不到。
真穷!
“早知道就把大力神和烈狼带过来了!”李居胥合上花名册,对蒋车驹道:“通知十一到十三班的全体人员到操场开会,15分钟。”
蒋车驹是上面配给他的文职人员,相当於私人秘书,副队长级別以上,都会配备一名秘书。虽然是级別最低的一等兵,但是总比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好,能节约很多时间。
“棕熊和魔术手怕是会藉口有事不来——”蒋车驹面露忧色,在上面確定副队长的人选不会从內部选拔之后,棕熊和魔术手就开始闹脾气了,扬言十二队的副队长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当的,必须有真材实料才行,否则,哪里来滚回哪里去。
连九头鸟都听说了,可见棕熊和魔术手多么的肆无忌惮。
“你通知到位就可以,来不来,不要紧。”李居胥却是一点都不著急,別说一两个刺头,就算全部是刺头,他又会怕吗?
巴不得!
新官上任三把火,下面的人太配合了,他怎么立威?权威这东西,不是不能润物细无声,这样做太耽误时间,暴力才是最震撼的手段,也是见效最快的手段。
蒋车驹不敢再劝,犹犹豫豫地下去通知去了。李居胥看著时间,15分钟后,准时出现在操场上。
“副队长,他们——”偌大的操场,只有一个人,蒋车驹,他的表情,又是惶恐又是不安,还有一丝委屈。
三个班,29人,无一人到。
“有点意思,团结,我喜欢这样的手下,他们都在宿舍还是在训练场?”李居胥笑了起来。
“在训练场!”蒋车驹回答。
“带路!”李居胥道。
蒋车驹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老老实实在前面带路。
训练场很大,每天训练的人都很多。训练场的边上专门有一个维修部,专门维修损坏的器械。
李居胥走到训练场的入口时候,正好听见一道囂张的声音传来。
“……怕个球,一个小白脸,能有几分能耐?还以为这里是母星球呢,靠著关係就能吃得开,这里是拼命的地方,靠的是实力。没有实力,一切都是扯淡,以为当了副队长我们就要听他的,太天真了。如果一道任命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还需要资歷干什么?经验,不是书上学来的,是流血流汗积累起来的。开会,老子就不去,有本事把老子杀了,否则,他就一个人开会吧。”
“他是棕熊!”蒋车驹小声道。
“没错,就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道,我们三个班的领导不是那么好当的,想要让我们听令行事,就得拿出真本事来,如果是银枪蜡枪头的话,最好早点滚回去,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又一道声音传来,这次蒋车驹没有介绍,但是李居胥已经猜到了,魔术手。
“班长,他会不会向队长告状?我听说母星球来的人都很阴险,不正面对抗,而是暗地里搞小动作,告状这一套玩得很溜,很多正直的人就是这样被搞死的。”一个成员有些担心,九头鸟如果责备下来,还是有些麻烦的。
“他最好这么做,我很想知道,队长知道了我们的想法,是站在我们这一边还是站在小白脸那一边,如果小白脸真的去告状,那么他以后在我们这里就没有立足之地了。”棕熊道。
“15分钟应该过去了吧,叫什么来著,夜梟是吧,此刻的表情应该很精彩吧?偌大的操场,空无一人,想想那个画面我就想笑,他是会跳脚呢还是问候大家的祖宗十八代?”魔术手哈哈大笑,笑声在训练场迴荡,突然,他意识到不对劲,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笑,显得刺耳。
按照道理,手下的人应该跟著一起笑才对,他猛然回头,身后多了一个人,正在看著他。
他不认识此人,但是他认识蒋车驹,通过蒋车驹的表情神態,瞬间就判断出了此人的身份,他们的新领导副队长夜梟。
他的笑声戛然而止,脸色有些发热,他不怕夜梟,但是背后说人坏话,被当场抓包,难免心虚,毕竟,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魔术手!”李居胥走到魔术手的面前,平静地看著他。
“我就是,你是谁?”魔术手明知故问,故意扯著脖子,以掩饰內心的不自在。
李居胥没有回答,扭头看向不远处的壮硕男子,念道:“棕熊!”
“你最好给我一个让我不动手的理由,我不喜欢別人直呼我的名字,一般这种情况,我都是会打断他的骨头,让他知道什么叫礼貌。”棕熊的身高应该有230cm,极为魁梧,他不需要发怒,隨隨便便站起来,便给人极为强大的压迫感。
头髮如钢针,略微发黄,豹眼环目,眼神如刀。
“有好戏看了!”训练场是公共的,谁都能来锻炼,东区负重场地內,茶壶把背上1200斤的重力圈解开,小腿上两个50斤的重力圈则懒得管,饶有兴趣地看著棕熊。
“这就是那位空降的副队长吗?细胳膊细腿的,棕熊可得收著点,毕竟是上面点了名的,別没轻没重给打死了,上面可不好交代。”缺了半只左耳的驼鹿双手鬆开,900斤的抓力器恢復原状。抓起毛巾,把脸上的汗水一擦,至於身上的汗水则是不管,在热量的蒸发下,雾气蒸腾。
第十二队的事情闹的有些大,891处只要是关心外界事情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了。很多人都为棕熊和魔术手还有另外一位班长殭尸鸣不平,三人的工作时间都超过五年,经验丰富,积分也早就达到了副队长的级別,有功不赏,下面的人难免寒心。
驼鹿自己是副队长,也清楚很多时候,升职加薪除了需要能力,还要为了平衡在某方面妥协,比如一些关係户,你给別人方便,以后別人才会给你方便。但是知道归知道,心理上还是偏向熟悉的棕熊几人的。
他不喜欢夜梟,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开始就不喜欢,太乾净了。他们这些人,出生入死,刀口舔血,皮肤黑黝黝,每一份功劳都是拿命换来的,李居胥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坐办公室的,耍耍嘴皮子,写写文案,轻轻鬆鬆就能晋升,太不公平了。
棕熊一身伤疤,估计他自己都记不清楚多少次从死人堆里面爬起来,如此艰辛,还是一个班长。李居胥,吹著空调,喝著咖啡,皮肤白白净净,一点伤疤都没有,却能当副队长,成为棕熊的顶头上司,换成他是棕熊,情绪绝对比棕熊还要大。
“確实不要没轻没重,棕熊好歹是老人了,伤了残了都可惜,好好配合,以后还是有机会的,太急躁的话,就是自己断送了自己的机会。”茶壶的笑容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