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岩地窟位於银桫石林的中部地区,从岩楼镇出发,要往西北方向走2300公里左右才能到。
这个距离对新人来说,非常遥远。
有时,目的地可能不危险,反而真正的危险在路上,距离越远,风险越大。
因此前进越快越好,减少在路上的时间。
队伍全速前进。
大家的坐骑都不慢,孟赤霄骑在炎王的背上,猜测时速有30公里左右,比鏢队要快得多。之前在春游团一个小时才走10公里,难怪叫春游团。
一路翻山越岭。
狂锋的恐角龙跑在第一个,它体型庞大看似笨重,速度却丝毫不慢,戴著两三百公斤重的力王,完全不见疲惫。
三头霜刃豹更不用说,以速度见长。
反而是炎王,跑了一个多小时就有些喘气了,呼吸越来越剧烈。
江红胜察觉到孟赤霄的速度变慢,回头看了一眼炎王。
“它能坚持跟得住吗?”
“没问题,这傢伙只是想偷懒。”孟赤霄拍了一下炎王,“江老大放心。”
江红胜有些惊讶:“偷懒?”
孟赤霄点头。
“我看这头火刃狮只有一阶,而且也不以耐力见长,要是它真的跟不上,我们可以放慢一些速度。”江红胜想了想,还是要照顾一下新人,“或者我们换下坐骑。”
他的雷角驥是二阶,速度快耐力强,可以轻鬆承载穿了重甲的孟赤霄。
武者不穿重甲,总重小得多,炎王载著轻鬆一些。
“没事。”
孟赤霄拒绝了他的好意,“我正好锻炼它,吃点苦头,练一练体能,要不然以后真要逃命的时候它却跑不动了。”
“行。”江红胜没有坚持。
“霍青,你这头火刃狮是灵宠。”后方的五香排骨人突然说道,语气很肯定。
“灵宠?”
此言一出,眾人都很惊讶。
苏欢回头打量炎王,“真的假的?”
“我的眼力还能出错?”五香自信一笑,“一般的宠物可没这么有个性,哪懂得什么叫偷懒?你们看它装模作样的,目光灵动,可见它內心丰富,智力很高。”
“还有它的体型,一阶火刃狮哪有这么大的,二阶的都比不上!”
“它的鬃毛和皮肤顏色也不对。”
“我没说错吧,霍青?”
孟赤霄心里吃惊。
之前在公会群里看资料,五香排骨人就自称是宠物专家,虽然不是御兽师,但是擅长鑑定异形和宠物,聊天也经常围绕这方面的话题,没想到真有一手。
“我也不確定。”孟赤霄没有承认。
五香有些奇怪,“你作为主人居然不知道吗?”
“炎王是我在猛兽纪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捡漏。”孟赤霄把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原来如此。”
队友们都是恍然,五香却更加感兴趣了,“竟然鑑定不出特殊异能,有点意思。”
他眼里跃跃欲试,显然要挑战一下自己的鑑定能力。
“要真是灵宠,霍青你就赚大了!”五香有些羡慕,“四百万买到一头灵宠,绝对是捡漏。我研究了这么多年宠物,还没有灵宠呢。”
“希望它是吧。”孟赤霄不想多说。
一阵小插曲过后,大家专心赶路,隨即发现炎王虽然一直在喘著粗气,但始终能跟上队伍的速度。
每次变慢时,孟赤霄就踢它几脚,它赶紧又跟上了。
路上,它总是想方设法偷懒。
一会儿饿了要吃食物,一会儿跑到路边大小便,有时还会佯装踩到尖锐石块脚受伤了,跑起来一瘸一拐的。
层出不穷的把戏,让大家都乐了。
“休息。”
连续前进四个小时,队伍已经走了一百多公里,江红胜下令休息。
倒不是因为炎王顶不住,反而是其他坐骑累了。
队伍在一块空地停下,眾人纷纷跳下了坐骑,孟赤霄脚刚落地,炎王就瘫倒在地上,伸著舌头大口喘气,一副已经脱力的样子。
“真有意思。”
青桐被逗笑了,靠近过来摸炎王的鬃毛,炎王跟死狗一样没有任何反应。
她拿出一株小苗插进地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到一米多高,枝头上结出几颗果子,十几秒钟,果实从青涩到成熟,红通通的十分诱人,香气四溢。
炎王被吸引了目光,眼里充满了好奇。
青桐摘下一个果子放到炎王嘴边,逗弄著它问道:“你要不要吃?”
咔嚓。
炎王一口咬住果实,嚼了几下吞下去,眼睛闪闪发亮。
青桐又餵它吃了两个,然后把枝头上的果子都摘下来,给每个人都分了一个。
眾人对此都不奇怪。
只有孟赤霄是第一次见,颇为新奇。
“这是红棘果,可以快速补充水分、恢復体力。”青桐把果子递给孟赤霄,轻声解释道。
孟赤霄咬了一口,甘甜多汁,口感也很清脆,由衷说道:“很好吃。”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