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变態的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苏联的一把手勃氏,喜欢啃在一起……
这样一走思,礼节就过去了。
两人分开后,阿扎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玛丽亚姆已经给端来了红茶。
“谢谢。”阿扎姆端起来,咕嘟嘟地一口喝光,果然还是不加糖的好喝,也只有玛丽亚姆知道自己的口味。
“阿扎姆兄弟,今天你们的行动太精彩了,不过,我有个疑问,你们当时为何不直接布置路边炸弹,而是先开枪干掉最前面悍马车上的机枪手?”五大三粗的迈赫迪军军官哈利勒-马利基开口问道。
阿扎姆放下红茶杯,看向对方:“你觉得呢?”
我?
我要是能想通,就不会问你了啊!
一旁,另一名军官阿里-哈齐姆开口:“如果直接布置路边炸弹,那对方很可能会起疑,先开一枪干掉机枪手,就会让他们受到惊嚇,从而冒险前进。”
阿扎姆点头,这些人之中,也是有聪明人的,在战爭中学会战爭。
这一场战斗,乾脆利落,但是其中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甚至就连阿扎姆,都不能沾沾自喜,要总结这次战斗的疏漏,要提出改进方案,力求最完美……
战斗分析进行了二十多分钟,大傢伙集思广益,感觉都有进步,说著说著,一股香味儿就飘了出来。
“阿扎姆队长,可以开饭了!”玛丽亚姆端著一个大金属盘走了出来:“这是今天我们缴获的美军物资,我看这个最简单,就给加热了一下。”
美军在野外战斗的时候,就需要有科技与狠活打造的野战口粮,在之前,主要分成四种。
a口粮是部队官兵们最喜欢吃的热食,鲜肉、蔬菜、水果等等在野战厨房製作而成,不过这口粮很难得到,毕竟美军为了省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削减了三千多个炊事岗位,在营区內的日常伙食已经是社会化外包,只有野战情况才会有炊事兵。
一个八百人的营,只能分配到22人左右的炊事分队,能给加热一下单兵快餐就不错了!
这就是b口粮,也就是mre,至於c和d,都是之前的老黄历,c是纯粹罐装,d是巧克力洛根棒,为了防偷吃,还会故意做得味道很难吃。
冷战结束后,又发明出来全新的t口粮。
这是装在一个大的不锈钢材质的食品盘里的食物,盘子长31.1厘米,宽度有25.4厘米,深度5.4厘米,这一个大盘子只需要放到热水里面加热就能吃,而且可以供十几个人享用!
金属盘子已经完成加热,封口也已经揭开,露出里面的食物来。
火鸡条、菜豆、巧克力布丁、奶油土豆、花生酱、果冻、通心粉、乾酪……
阿扎姆还是喜欢吃现做的食品,不过现在……吃缴获来的食物更有成就感,於是,他拿起来火鸡条,刚刚要放进嘴里,突然想到什么。
“对了,好像还缴获了一些大麦汁?”
这大热天的,得喝瓶啤酒……咳咳,大麦汁解解渴!
“大麦汁?是有一批,我这就去拿!”阿里-哈齐姆向外面走去,很快就拎著一捆大麦汁瓶过来。
阿扎姆拿过来,一口咬开瓶盖,咕嘟嘟……爽!终於有种穿越前的生活感觉了!
“阿扎姆兄弟,我们聊聊接下来的行动?”阿姆尔-艾尔万-易卜拉欣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