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接过去,看得很慢。她不识几个字,但她在看。她在看那些字后面的自己,被打了三年的自己,抱著孩子跑出来的自己。
“没有。”她把文件还给他。
沈牧之把两份文件装进文件袋里。“明天去法院立案。立案后,保护令申请会先处理。快的当天能下来。”
“当天?”
“快的当天。”
“他会收到吗?”
“法院会送给他。他收到的时候,保护令已经生效了。他不能再打你,不能靠近你。如果他违反,你报警,警察可以拘留他。”
王芳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手上的淤青褪了不少,变成了黄绿色。
“他会不会来找我?”
“他会。但保护令会拦住他。”
“如果拦不住呢?”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拦不住,他就会被抓。”
王芳没有再问。她站起来,走到门口,转过身。
“沈律师,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忍了三年。”
沈牧之看著她嘴角的淤血。
“不傻。能跑出来,就不傻。”
王芳走了。沈牧之坐在办公桌前,把那两份文件又看了一遍。他看得不是字,是证据链。伤情鑑定报告、照片、离婚起诉状、保护令申请,这几样东西叠在一起,就是一座墙。墙有了,人才能站在后面。王芳需要这堵墙。
他合上文件,拿起手机,拨了郑远的號码。
“郑检,问你个事。”
“说。”
“家暴致人轻伤,怎么量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你是替被害人问,还是替加害人问?”
“替被害人问。”
“那要看伤情鑑定。轻伤二级以下,两年以下。轻伤一级,三年以下。重伤,更重。”
“如果被害人长期遭受家暴,加害人有多次施暴记录?”
“酌定从重。具体看证据。”
“如果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三年以下。”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些数字。
“你什么时候开始做离婚案子了?”郑远问。
“一直做。你不是我接的案子都是大案。”
“赵宇的案子不算大?”
“算大。但大案不是我的常態。常態是普通人过日子,日子过不下去了,找人帮忙。”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是你。”
“你也是你。”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上日光灯白色的光。王芳的案子没什么辩护空间。证据確凿,被告大概率会认罪。但沈牧之要的不是定罪。他让郑远有机会从重起诉。他需要让法院下保护令,让张德胜不敢靠近王芳。他需要让王芳儘快离婚,拿到抚养权。他需要张德胜被关起来。哪怕几个月,也够王芳和孩子安顿下来。
第二天,沈牧之去了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了他的材料,翻了一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上盖了一个章。
“这个我们会儘快处理。”
“儘快是多快?”
“今天。”
沈牧之点了点头,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
下午,他接到法院的电话。保护令批了。沈牧之赶到法院,拿到了那张盖了鲜红公章的纸。他看了一遍,上面写著:禁止被申请人张德胜对申请人王芳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张德胜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王芳。责令被申请人张德胜迁出申请人王芳的住所。沈牧之把保护令复印了三份。一份给王芳,一份自己留著,一份给派出所。
他开车去了庇护所。王芳正在院子里陪孩子玩。孩子在滑滑梯,她蹲在旁边看。看到沈牧之,她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
“保护令下来了。”
沈牧之把那张纸递给她。王芳接过去,看了很久。她看不懂,但她知道这张纸代表什么。她把保护令折好,贴身的,塞进內衣口袋里。
“谢谢您。”
“不用谢。他如果来,你就报警。保护令背面的电话號码是派出所的。他们收到了副本,会出警。”
“他会来吗?”
“也许。但来了你也不怕。”
王芳点了点头。她转身,继续陪孩子玩。沈牧之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孩子从滑梯上滑下来,咯咯笑。王芳接住她,抱起来,转了圈。阳光照在她们身上,把影子投在地上,两个影子叠在一起,分不开。
沈牧之转过身,走了。
晚上,沈牧之在事务所吃泡麵。手机响了。王芳打来的。
“沈律师,他来了。”
沈牧之放下筷子。“报警了吗?”
“报了。警察来了,把他带走了。”
“你没事吧?”
“没事。他在门口砸门,砸了几下,没敢进来。我报了警,不到十分钟警察就到了。他们把他抓了。”
“你今晚还住那里吗?”
“住。我不怕了。”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看著那碗泡麵,面已经坨了。他端起碗,把面吃了,汤也喝了。放下碗,他拿起手机,给郑远发了一条消息。“张德胜违反保护令被抓了。爭取公诉。”
郑远回了一个字。“好。”
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窗外,天黑了,路灯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他站起来,站在窗前,看著那些灯。张德胜被抓了。王芳和孩子今晚可以睡一个安稳觉。明天的事,明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