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羊肉,郭闻打了个带有羊膻味的饱嗝,喝了口飘著羊尾油的热汤,站起身就朝那处“公田”走。
此时的季节,还在夏季,赶在冬前种一茬蕎麦,还是可以的,故而此时的公田內,到处都是蕎麦苗。
此刻的禾苗已经比之前长高了不少,显然这块公田的地力还算不错,只是施肥了几次,就长得那么好,放在金山,也算是上等地了。
“郭先生,蕎麦是啥味道,比麦麩好吗??”
莫拉·阿契的眼神憧憬地望著地里绿油油的蕎麦苗,他在用尽全力地幻想蕎麦的味道,他这辈子吃的最多的粮食就是麦麩,最好的也是麦麩,至於白面,那是首领和祭司的美食,和他这种人没有一点关係。
前几年有个胆大的马奴偷吃了块白面做的饢饼,被发现后打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来后,他才发现没了气息,嚇得急忙稟告首领,也只是得到了句:
“死了也好,省些吃食,免得做了老鼠。”
草原的苦,郭闻也是最近才晓得,听到身旁羡慕的话,突然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衝动”,转过头看著阿契:
“你想吃蕎麦做的馒头吗,那味道可比麦麩强百倍不止。”
“想,可是我这种人能吃吗??”
阿契咽了咽口水,压下心里的期望,慌乱地回答著问题。
“能,只要你跟著我好好学,不仅你可以吃到,那些孩子,那些个族人都可以吃到。”
“族人都吃到,不行,绝对不行,会被打死的!!”
阿契想起了马夫那晚的惨叫,想起了那张死人脸,他才不想死呢,哪怕蕎麦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他也不能吃,他想要活下去。
郭闻心里嘆息一声,隨后小声说:
“你记住,只要整个部落都种了蕎麦,你们就都可以吃到,就是现在吃不到,有一天,金山也得让你们吃!!”
“金山----”
阿契脑海里浮现出郭闻平日里说的城池模样,以及城里,想都想不到的美食,乃至只有神仙才会住的瓦房,幻想的感觉真好,只是一想到首领那张如同豺狼的脸,他的梦就破碎了。
只能低著头,瞧著自己那双破烂不堪,垫了不知道多少乾草的皮靴,那是他成年的礼物,以前他是没有靴子穿的,要穿也是草鞋,或是赤脚。
草原的苦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生產力,更是一种落后的配给方式,奴隶永远都是奴隶,主人永远都是主人。
以部落之名,行蓄奴之实,此刻的郭闻才明白了此行真正要做的绝不是简单的教授耕种,更不是教书,也不是勉为其难的晚间事,而是改变。
改变这一切,改变这里自古以来的规矩,而他面前的公田,以及里面的秧苗,就是希望。
当人人皆可耕种之时,人人都可自足时,那位莫拉首领,该做何为,是逆著大势,还是顺势而为,郭闻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齐民之策,从第一株蕎麦苗长出的那一刻,就已经成功了。
千古之计,从来都是煌煌正道的阳谋,绝不是所谓的小人之谋可以成之,他郭闻今日明白,还不算远,更不算愚蠢。
脚边的秧苗在隨风摇摆,草原的天也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