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你说什么了?”
“她问我明天还来不来。我说来。”
家安没有说话。他从车斗里捏了一颗金枣,递给她。家寧接过去,放进嘴里,嚼著。金枣是先酸后甜,吃到最里面有一点点苦。她嚼到了酸,嚼到了甜,也嚼到了那一点点苦。
“哥。”
“嗯。”
“你觉得阿婆每天都来买一颗金枣,她吃到的味道,跟我们吃到的味道,一样吗?”
家安想了想,把车斗里被风吹歪的罈子扶正,又把坛口封著的芭蕉叶重新按了按。“不一样。她吃的金枣,比我们吃的苦。但她吃到了苦,还来买。她不是来买金枣的。”
“那她来买什么?”
“买路。她走不动了,来买一条能走的路。”
家安的话让家寧沉默了。他没有上过什么学,但他说的这些话,家寧在她的课本里从来没有读到过。课本里写的是公式,是定理,是標准答案,是“因为a等於b,b等於c,所以a等於c”。但家安说的是,“她走不动了,来买一条能走的路”。这话不在课本上,这话在路边的板车上,在金枣的酸和甜和苦里,在她握著老太太的手走过的那条青石板路上。
她把那颗青石榴放在板车的车斗里,放在罈子和罈子之间的缝隙里。青石榴青色的,硬邦邦的,在阳光下不反光,不发光,不亮,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待在那里,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
家安看著那颗青石榴,没有问她为什么放在那里。他没有问,因为他知道,有些东西不需要问,就像那颗青石榴,它会一直在那里,直到它自己掉下来,或者被人拿走。但在这之前,它会一直待在车斗里,待在罈子和罈子之间,安安静静地待著。
一天下午,铺子里来了一封信。
信是寄到“泉州承天巷陈家铺子”的,信封上写著“陈阿圆收”。字跡歪歪扭扭的,像小孩子写的,但笔画很用力,像是写的时候把笔尖戳进了纸里。没有寄件人的地址和姓名,只有“永春”两个字,是用铅笔写的,淡淡的,写在信封的背面。
陈阿圆接过信,看了看信封上的字,没有认出是谁的笔跡。永春那边会写信的人不多,林清石每次打电话都是去镇上的邮电所,不会写信。苏阿梅不识字,不会写。家安和家寧在泉州,家兴在永春上学,但他不会写信——他才十一岁,会写的字不够写一封信。
她用剪刀剪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信纸是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有横线,横线是绿色的,淡淡的。纸的左边有一道被撕破的痕跡,毛毛糙糙的,还有一些作业本上残留的钉书针孔。
信上只写了一行字:
“阿母,金枣收到了。好吃。家兴。”
陈阿圆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她把信纸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字:
“泉州冷不冷?多穿衣服。”
她把信封又翻了一遍,里面没有別的东西了。她把信纸铺在柜檯上,用手把摺痕抹平,又看了一遍那两行字。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大小不一,有的字大得像碗口,有的字小得像绿豆。“金枣”的“枣”字写错了,上面写成了“束”,下面写成了“木”,整个字看起来像一个长了腿的盒子。“好吃”的“好”字写反了,“女”写在右边,“子”写在左边,像一个站反了的人。
但这是他写的第一封信。
她把这封信折好,放进口袋里,拍了拍口袋。然后她走到柜檯后面,蹲下来,从陶罐里捏了一颗金枣,放进嘴里。金枣是先酸后甜,她嚼到了酸,没有嚼到甜。她又捏了一颗,这一次嚼到了甜,但那甜很短,一下子就过去了,剩下的是苦,是那种从舌尖慢慢往舌根蔓延的、不容易被发现的但確实存在的苦。
她把那两颗金枣的核吐在手心里,攥著,站了一会儿。
“家兴会写信了。”她对林清石说。林清石正在后面的小屋里修理一个裂了缝的罈子,他用桐油和石灰调了腻子,把腻子抹进裂缝里,用手指抹平。他听到这句话,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把腻子抹匀了,用湿布把边缘擦乾净,把罈子放在墙角晾著。
“他写的什么?”他问。
“他说金枣收到了。好吃。问泉州冷不冷,让多穿衣服。”
林清石蹲在墙角,看著那只刚补好的罈子。罈子是灰褐色的,裂缝从坛口一直延伸到坛肚,他补了很长一道,腻子的顏色比罈子浅,像一条白色的疤痕。他伸出手,摸了摸那道疤痕,腻子还没有干,手指按上去留下一个浅浅的指印。
“他怎么知道寄到这里?地址是谁写的?”他问。
陈阿圆想了想。家兴才十一岁,他应该不知道泉州承天巷的地址,他应该不知道信要怎么写、信封要怎么填、邮票要怎么贴、信要丟进哪个邮筒。
“可能是阿母帮他寄的。地址是阿母念的,他写的。邮票是阿母买的。”
陈阿圆又想起了家兴——他蹲在灶台前,趴在灶台上,在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写字。他不知道“枣”怎么写,问了苏阿梅,苏阿梅也不知道——“枣”字她认识,但不会写。他就自己造了一个,上面写成“束”,下面写成“木”。他不知道“暖”怎么写,就写成了“不冷”,“多穿衣服”写成“多穿衣”。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里,用舌头舔了舔信封的封口,封口上有胶,他舔的时候舌头被黏住了,扯了一下才扯开。他把信封舔好了,用手按了按,確认封紧了,然后拿著信封跑到镇上,塞进邮电所门口那个绿色的邮筒里。邮筒的投信口很高,他踮起脚尖才够到,把信塞进去的时候,信封卡了一下,他用手指捅了捅,信封掉进去了,掉到邮筒的肚子里,发出轻轻的一声响——咚。
那声响,在永春的邮电所门口,在绿色的邮筒里,在他十一岁的耳朵里,是他这辈子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陈家铺子门前多了一样东西——一块小黑板。
黑板是林清石从巷口收破烂的老陈那里花五毛钱买来的。黑板不大,只有两块砖头並排那么宽,边框的漆已经掉了,露出下面灰白色的木头,黑板面被粉笔磨出一道一道的白印子,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他用湿布把黑板擦乾净,用粉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今日金枣新到”
“今日”的“今”字他写成了“令”,点写成了横,看起来像“令日”。“新到”的“到”字写得太大了,挤出了黑板边框,“到”字的最后一笔“提”写到了黑板外面,写在木框上了。他看了看,觉得不好看,用湿布擦了,重新写。第二遍“今”字写对了,“日”字写歪了,像一轮快要落山的太阳。他擦了又写,写了又擦,反反覆覆写了十几遍,一块粉笔写完了,黑板上全是擦不乾净的白色痕跡。
“行了。”陈阿圆走过来,站在黑板前面看了看。字还是歪的,“金枣”的“金”字写成了“全”,少了一横;“枣”字写成了“束”,多了一个“口”。但她把它们认出来了。她认得它们,因为它们是林清石写的。林清石写这些字的时候,蹲在铺子门口,粉笔夹在手指间,手在发抖,额头上全是汗,嘴唇抿得紧紧的,像在完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这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把“今日金枣新到”六个字写在一块五毛钱买来的破黑板上。
她把黑板掛在铺子门口的墙上,掛在那根扁担的下面。扁担是黑色的,黑板是黑色的,黑色叠著黑色,像夜晚叠著夜晚。
第一个看到这块黑板的是一个送报的邮递员,他骑著绿色的自行车从巷口进来,后座上绑著两个鼓鼓囊囊的绿色帆布袋。他看见黑板上的字,停下来,看了一眼,念了出来:“今日金枣新到——『新』字写错了,『到』字也写错了。”他看了一眼林清石,又看了一眼陈阿圆,笑了笑,骑上自行车走了。
林清石站在那里,手里还握著那截写完了的粉笔头。粉笔头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他把粉笔头握在手心里,攥著,手指在发抖。
“清石。”陈阿圆喊了一声。
林清石没有回头。
“字好不好看不重要。人家看得懂就行了。”
林清石把手里的粉笔头塞进裤兜里,转过身,走回了铺子。他走到柜檯后面,从陶罐里捏了一颗金枣,放进嘴里,嚼著。金枣是先酸后甜。他嚼到了酸,没有嚼到甜。他又捏了一颗,这一次嚼到了甜,那甜很淡,很轻,很短,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一闪就没了。
他把金枣的核吐在手心里,攥著,站在柜檯后面,低著头。
陈阿圆走过来,站在他面前。她没有说话,伸出手,把他的手从柜檯上拿起来,掰开他的手指,把那颗金枣的核从手心里拿出来,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她握著他的手,握了多久?不知道。她的手心贴著他的手背,她的手是黄的,他的手是黑的,黄和黑叠在一起,像墨汁滴在宣纸上,慢慢地洇开,分不清哪里是手背哪里是手心。
“清石。”
“嗯。”
“字写错了可以擦掉重写。日子过错了不能重来,但可以过下去。”
林清石抬起头,看著陈阿圆。她又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但他不需要听懂。他只需要知道她在那里,她在他面前,她的手握著他的手,她的手是热的,她的手心贴著他的手背,温度从她的手传到他的手,从他的手传到他的手臂,从手臂传到心臟。
那颗金枣的甜,终於从舌尖蔓延到了喉咙。他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