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京城。
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寒流来得比往年都早,路边的银杏树还没来得及黄透,就被风吹落了大半。
高欢坐在保姆车后座,手里翻著那份已经看过三遍的《绣春刀》剧本。
央央金坐在副驾驶,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
“欢哥,你这一路上翻了得有五遍了。”
“五遍不多。”高欢头都没抬,“好剧本值得翻十遍。”
央央金撇了撇嘴,没接话。
她对高欢这种“好剧本”的定义標准早就放弃了。
《心迷宫》的剧本他翻了十多遍,最后170万成本换了六个亿票房。
这个人看剧本的眼光,现在的影响力,她不服不行。
车子拐进东三环的一家淮扬菜馆。
这家馆子门脸不大,藏在cbd写字楼的裙楼里,不掛招牌,不对外营业,只有圈里人知道这个地方。
私密性好,菜品精致,是李鱈最喜欢的谈事地点之一。
高欢下车的时候,李鱈已经到了,正站在门口打电话。
她今天穿了一套休閒式的西装,头髮盘起来,干练利落,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一把出鞘的刀。
看到高欢,她冲他点了点头,对著电话说了句“先这样”,掛了。
“雪姨。”高欢走过去。
“嗯。”李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穿这么少,不冷?”
“里面开了暖风。”
李鱈没再说什么,转身往里走。
央央金跟在后面,小声跟高欢说:“雪总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高欢没说话,但心里清楚。
《心迷宫》票房已经破了三亿五,豆瓣评分稳定在8.7,高欢作为唯一的投资方,这一仗打得漂漂亮亮。
李鱈心情不好才怪。
三个人进了包厢。
包厢不大,一张圆桌,坐八个人刚好。
灯光是暖黄色的,墙上掛著几幅水墨画,整体氛围安静而私密。
陆阳已经到了。
他比高欢想像中年轻,三十出头,戴著一副黑框眼镜,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夹克,看起来不像导演,更像一个大学讲师。
看到高欢进来,他站起来,主动伸出手。
“高老师,久仰。”
高欢握住他的手,嘴角微微勾了一下:“陆导叫我小高就行。”
陆阳笑了:“行,小高。”
两个人握手的时候,陆阳看高欢的眼神里多了一点东西。
那种东西叫“审视”。
他在看高欢是不是和电影里一样有东西。
高欢在《心迷宫》里的表现,陆阳看了两遍。
第一遍是被故事吸引,第二遍是专门看高欢的表演。
看完之后他跟自己说了一句话:这个人,一定要合作。
现在人站在面前,比银幕上还要好看,但身上那股气质和肖宗耀完全不同。
肖宗耀是懦弱的、挣扎的、被命运推著走的。
高欢是沉稳的、篤定的、像是早就知道一切会发生的人。
陆阳心里有了底。
……
人陆陆续续到齐。
刘施施和蔡亦儂一起来的。
刘施施穿了一件米白色的毛衣,头髮散著,整个人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像一杯刚泡好的茉莉花茶。
她的五官不是那种攻击性的美,而是耐看、经得起镜头、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蔡亦儂走在前面,气场完全不同。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走路带风,眼神锐利,一看就是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的人。
“李总。”蔡亦儂笑著跟李鱈握手,“好久不见。”
“蔡总。”李鱈也笑了,“你越来越年轻了。”
“少来。”蔡亦儂摆摆手,转头看向高欢,“这位就是高欢吧?”
高欢微微点头:“蔡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