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第二声枪响,李维举著“莉莉丝”,完好无损的站在原地。
而那个反应很快的傢伙则和领头人一样,躺在地上哀嚎。
但不同的是,他抱著原本用来握枪的手。
这下,再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整个场面瞬间好像一张照片般凝固。
始作俑者李维则抬起空著的那只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开始讲述起自己的……“道理”。
“我尊重你们的『规矩』。”
“现在,手指和脚趾我留下了。”
“该按我的规矩办了。”
说完,李维微抬枪口示意。
“都从我的地盘滚出去。”
“然后,出於你们对我造成的损失和惊嚇,把你们的设备和现金留下。”
“谁赞成,谁反对?”
没有人反对。
可也没有人赞成。
他们戳在哪里,在恐惧,在颤抖,在……不知所措。
他们现在不知道该如何表示“赞成”,生怕一点微小的动作就让李维误会,成为下一个被打烂肾臟的倒霉蛋。
这个时候,他们反而在心里埋怨起那个最开始开口的人。
你说你没事儿招惹这个煞星干什么?
不过,李维很快就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了。
“砰!”
第三声枪响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滚!”
明確得命令与指示让这群人如蒙大赦,几乎所有人连滚带爬的离开。
除了那个一开始被打掉脚趾的傢伙。
他望著那爭先涌出的背影,疑惑到连肉体上的疼痛都有些顾不得了。
为什么?
对方只有一个人,一把枪而已。
甚至,可能连子弹都没有几发。
而他这边足足有三十几號人,几乎人人带枪。
但是没有一个人奋起反抗,所有人都只顾著绕道逃离,连抬头看对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还没等他想明白,皮鞋踩在金属楼梯的“噹噹”声便响起。
这声音如同铁锤一般,砸在他心头。
隨著那个声音越来越近,那种好像待宰的恐惧也隨之泛上心头。
但脚趾被打断的他,却根本没办法逃跑。
他只能眼睛一闭,就地一躺,开始撞死。
期望著那个煞星没有发现,活著顾不上他。
至少,不用亲眼目睹自己的死状。
而就在这个过程中,他无意间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根手指。
这下,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没人反抗了。
谁先反抗谁先死,大家都不想死,於是谁都不反抗。
甚至包括他自己,当听到那个脚步声出现时,他的第一个想法也不是躺在地上装死,而不是拔枪反抗。
没办法,他也不想死。
只可惜,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汪汪事与愿违。
“嘿?別装了问你个问题。”
那个声音仿佛在耳边响起,他没敢回应。
“那你在这儿躺著吧。”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隨后脚步声便渐行渐远。
终於,他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了眼睛。
然后,他看到那个一枪打掉他脚趾的人,正抱著胳膊,倚在门框上,满脸戏謔的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