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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想吃我的肉(求追读!!!)

四人没再多停留。

乔弗里在最前面探路,西里昂的步伐也比之前快了许多。

格鲁迈著短腿勉强跟在后面,嘴里始终没閒著。

“你们吃过地精肉没有?”

“那东西能吃?”维尔德皱皱眉。

且不说灰绿色的皮肤令人作呕,凡是直立行走类人的生物,都让他有种类似恐怖谷的不適。

“正常当然没人吃。”

格鲁挑挑眉毛,“但不妨碍某些酒馆会把地精肉混在牛肉里,反正食客喝得烂醉如泥,也吃不出差別。”

“呃……”

维尔德换了个话题,“地精是不是很喜欢吃人肉?”

“这倒是,地精最爱的是侏儒肉,其次就是人肉,据说他们会把这两种肉囤起来,专门留到节日享用……”

话没说完,走在前面的西里昂脚步忽然一顿,格鲁差点撞在他背上。

“咋了?”

“我差点忘了,地精喜欢吃人肉。”

西里昂转过头,望向身后刚离开的密林,“那为什么尸体还留在原地?”

维尔德也愣住了。

他想起小时候蹲在地上观察蚂蚁时的场景。

当巡逻的蚂蚁发现一块巨大的食物,它会留下气味记號,迅速返回巢穴,召集同伴一起搬运。

地精的身高不足三英尺,比格鲁还要矮上一头。

它们没搬走尸体,只有一个原因……

回去叫帮手了。

“西里昂……”

“快走!”西里昂抽出单手剑握在手里,“晚了说不定要和那帮畜生碰个正著。”

“怕什么?”格鲁也从肩上卸下长斧,“地精的战斗力还不如野狗,碰上正好宰了!”

“恐怕有会法术的地精,还是谨慎些好。”

维尔德更加確认了先前的推断。

地精战斗力不强,通常以数量取胜,能干掉三个冒险者,少说要两倍以上的地精。

可那样的话,它们就能搬得动尸体了。

除非,地精的数量並不多,取胜靠的不是数量。

而是法术。

“维尔德说得对。”

西里昂点点头,“地精群落偶尔会出现擅长使用法术的地精祭司,那玩意儿不好对付,属於困难级任务。”

会使用法术的魔物?

上次遇见的是相位蜘蛛。

格鲁打了个冷颤,闭嘴不说话了。

三人加快了步伐。

就在这时,一阵轻盈却急促的脚步声从对面疾驰而来。

乔弗里。

当探路的游荡者返回,往往意味著危机。

“戒备!!!”

西里昂大喊一声,撑起橡木圆盾,做出战斗姿態。

格鲁双手紧握长斧,站在他身侧。

维尔德则站在最后,手握橡木法杖,红宝石里的法术隨时准备瞬发。

乔弗里跑到队友身边,漆黑的匕首握在手里。

“是地精。”他简短道,“十只以上。”

“他娘的,还真搬尸体来了!”格鲁上场战斗没出力,此刻战意十足,“老子要砍倒一半!谁都別抢!”

“不是寻常地精,它们中有人会法术。”

西里昂盯著眼前密林,“我被五十尺范围的警报术发现了。”

法力越强,法术范围越大。

五十尺的警报术,足以对標协会里的初级法师。

“应该是地精祭司。”

西里昂咬了咬牙,“搬尸体,会法术,两样全他妈猜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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