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武道昌隆。
如杨昭这般,隨身携带兵刃的旅人。
反倒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文小倩的引领下。
杨昭走进官道旁的一家饭馆。
上了二楼雅座,在靠近围栏的角落前坐下。
此处背靠墙壁,视野最好。
楼下大堂的客人。
官道上南来北往的旅客。
一览无遗。
最適合隨时都要“著草”的採花人屠。
如今正是饭市。
熙攘的大堂,靠近门口的一桌客人。
引起了杨昭的注意。
男扮女装、雌雄莫辨。
女扮男装、无所遁形。
三名游山玩水的公子,都是女人。
“小姐,您看到没有,刚才上楼的那名少年,十分有趣。”
“没错、没错!俊俏是俊俏,呆傻也是呆傻,一个大男人,腰间竟然掛著一个,超过七岁的小姑娘,也不愿意再玩的布娃娃。”
两名丫头十五六岁。
声音婉转,吃吃的笑著。
“闭嘴!”
“行走江湖,最忌背后道人长短!”
“刚才那位公子,气度不凡,修为极高!若真要计较起来,怕是我也未必护得住你们!”
背对杨昭而坐的姑娘,低声呵斥道。
像是江南口音,偏学著平阳话的字正腔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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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不纯,但清脆柔和,另有一股韵味。
“他跟我们距离超过十丈。”
“大堂吵得要命,我们也没看他。”
“估计邻桌的人,也不可能听到我们讲什么,除非他有顺风耳!”
两名丫头吐著舌头,低声爭辩。
姑娘无奈摇头。
也不跟她们一般见识。
起身面对二楼,杨昭所坐方向,微笑点头。
姑娘二十一二岁年纪。
皮肤白腻,面目俊美。
左腕上戴著一串珠子。
颗颗精圆,更衬得她皓腕似玉。
“在下马十一。”
“我的两位小兄弟,年少不懂事,请公子莫要见怪。”
浪荡江湖之人,性子古怪。
杀人往往不需要天大理由。
光是对方一个不敬的眼神,已有取死之道。
马十一深諳江湖掌故,儘量学著男声,向杨昭拱手行礼。
“我一个既俊美又呆傻的大男人,腰间掛著一个七岁姑娘也不屑再玩的布娃娃,確实古怪。”
“布娃娃是我妹妹心爱之物,日夜带在身上,可惜日前她遭恶妖所害,离开了人世。”
“我带著布娃娃,是要让它代替妹妹,亲眼目睹我將那恶妖千刀万剐!”
萍水相逢、素不相识。
人在异乡的杨昭,在不暴露身份的前提下,並不需要隱藏什么。
顺道给她们,还有他们一个提示……
我……很凶的!
但。
並不想惹事。
请不要招惹我!
嘶!
刚才还嬉皮笑脸的两名丫头。
如今嚇得花容失色,两颗心扑通乱跳。
强作镇静,端起茶碗。
茶水几乎尽数洒落,而不自知。
彼此相隔超过十丈。
饭馆吵闹得面对面说话,也难以听得清楚。
而她们说话时,还压低了声音,自始至终没有望那少年公子一眼。
少年公子却全部听去了!
咕咚!
两人艰难的吞咽著口水。
“小子无礼,请公子原谅则个!”
没有任何的犹豫。
两名丫头蹦了起来,向著杨昭躬身行礼。
是她们心思灵敏。
更是她们真的害怕了。
根本不是如小姐刚才说的那样。
少年公子若是计较,她未必可以护得住我们。
事实无需爭辩……
护不住!
根本护不住!
饭馆依旧人来人往。
却像诡异的,被按下了静音键。
目睹此情此景。
人人都猜到了发生什么。
惊异、敬畏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