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夜里我起来喝水,看到书房门缝里还有光。
我推门进去,看到他坐在书桌前,手里拿著你的照片——就是你高中毕业时拍的那张,穿著校服的那张。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放下,拿起笔,继续批文件。
他没有和我说这件事,我也没有和他说。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季珩珩听著,没说话。
茶杯在手心里慢慢变凉。
“你爸这个人,一辈子不怎么会表达,但他心里有你们。”
季珩珩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刘静伸出手,在季珩珩手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很轻,像拍一个婴儿,像拍一个病人,像拍一个在外面闯了祸、受了伤、灰头土脸回到家、什么都不用说、她什么都懂的孩子。
窗外,北京的雨停了。
路灯的光透过被雨洗乾净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客厅地板上投下一块块明亮的光斑。
来福叼著小鸭子跑累了,趴在狗窝里,下巴搁在窝边缘,眼睛半闭,舌头伸在外面,呼哧呼哧喘著气。
元宝从季珩珩脚边站起来,跳上沙发靠背,在那最高处、最安全、最能俯瞰一切的位置蹲下来,面朝窗户,尾巴优雅地围住前爪。
乔英子从厨房里端著一碗汤走出来。
宋倩跟在她后面,手里端著两碗饭。
刘静站起来,去厨房端菜。
四个人在餐桌旁坐下来。
四菜一汤,都是季珩珩爱吃的——红烧肉、清炒时蔬、糖醋排骨、番茄炒蛋,还有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冬瓜排骨汤。
品相不算精致,红烧肉的糖色炒得有点深,糖醋排骨的醋放得有点多,但每一道菜都是热的,都是有人用心做的,都是有人等他回来吃的。
来福闻到排骨味,从狗窝里弹起来,跑到餐桌旁,蹲在乔英子椅子下面,仰头看她,眼神里写满了“你知道我想吃”。
元宝从沙发靠背上跳下来,没去餐桌,走到季珩珩椅子旁边,蹲在来福对面,用那种“我不会像那条狗一样丟人现眼但我也不介意你餵我一口”的表情看著他。
季珩珩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肉燉得很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咸中带甜。
他嚼著,咽下去,又夹了一块。
乔英子看著他吃,笑了。
笑得眼角有细纹,鼻子皱起来,像一朵被风吹开的、还带著雨珠的花。
刘静也笑了——安静,温柔,像一个等到了该等的人的人。
宋倩也笑了——很淡,很克制,像一个在女儿的幸福里找到了自己幸福的人。
来福没有笑,因为来福不会笑。
但它的尾巴在摇,摇得很快,像一根正在被抖动的小旗。
元宝也没有笑,因为猫不需要笑。
但它的呼嚕声在响,响得很大,大到整间餐厅都能听见,像一个永远不会停下来的、温暖的、活著的声音。
季珩珩放下筷子,端起那碗已经不太烫的茶,喝了一口。
茶是苦的,但回甘。
他靠在高背椅上,看著餐桌上的这几个人——母亲,未来妻子,妻子的母亲,狗,猫。
他在看她们,她们也在看他。
外面的世界很大,很乱,很危险,有很多人想害他,想利用他,想看他倒下。
但此刻,在这间不大的、灯光暖黄的、饭菜飘香的餐厅里,没有人想害他,没有人想利用他,没有人想看他倒下。
他们只想他好好吃一顿饭。
季珩珩拿起筷子,又夹了一块排骨。
“妈,明天我想吃饺子。”
刘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种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好看的东西之一。
“好,妈明天给你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