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在酒馆的穹顶下炸开。
前一秒还嗡嗡作响的大厅瞬间凝固。
那一桌牛仔猛地回过头,手都按向了自己的枪套,窗边的生意人飞快地將帐本和地图扫进怀里,身体伏低。角落吃饭的黑人劳工动作僵住,嘴里还塞著麵包。
打完招呼的林庆,见所有人视线都聚焦在自己身上,抽出了另一把左轮进入双持状態。
“打扰了。”
声音短暂的停顿,他的目光扫过那一张张或惊愕、或愤怒、或茫然的脸,接著说道:
“接下来,是復仇时间。”
“想活命的出去,想死的留下。”
然而,在一个充斥著白人牛仔、黑人劳工、商贩的酒馆里,这番话从一个华人口中,以这样一种强势的姿態说出来,就算手里有枪,所引发的反应,也不是什么恐惧或顺从。
首先是荒谬。
这是最先涌上许多人心头的情绪。
一个华人,竟敢在白人的地盘拔枪示威,发號施令?
这简直挑战了他们认知中最基础的秩序和常识。
紧接著是愤怒!
尤其是那些对华人抱有歧视和敌意的牛仔,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是华人抢走了他们在农场的工作,拉低了本地薪资水平,致使他们的工资跟著变少。
“看哪!这条黄狗疯了!”
一个满脸络腮鬍的牛仔猛地站起,“一起上,把他那身黄皮扒下来掛门口!”
吧檯后,胖老板已经摸出一把锯短的双管猎枪,脸上横肉抖动:“嘿!滚出去!这儿不欢迎……”
砰!
但还没等他抬起枪口,第二声枪响已经掐断了他的咆哮。
子弹掀开了胖老板头骨,红白浆液泼溅在后方的酒柜上。
【你击杀了『野狼』酒馆的老板,杀戮经验+5】
林庆甚至没有看那具尸体,只是微微转动手腕,將两把左轮的枪口一起罩向那群牛仔。
现在,他的职业是枪手。
不杀人时,子弹可以只打在手脚、肩膀,但有杀心时,便只瞄准眉心和心臟。
牛仔们已经把手按在枪柄上,但没有谁先拔枪——因为一双眼睛正盯著他们,像在数一排即將倾倒的靶子。
仿佛只要他们敢拔枪,下一秒就会步入胖老板的后尘。
窗边的生意人以及角落的黑人劳工,已经紧贴墙壁向门口挪动。
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害怕,不想捲入这场莫名其妙的枪战。
酒馆里安静得能听见灰尘落地的声音。
那几个劳工和生意人已经溜了出去,门板在他们身后合拢,將上午的阳光切断在外。
留下的,是那八个牛仔。
他们的手还按在枪套上,脸上掛著一种奇异的僵硬。
没人真想去死,但此刻若跟著那些『没种』的黑鬼和商人一起逃出去,他们这辈子就別想在瓦伦丁镇抬起头了。
一个戴灰色毡帽的瘦高个儿最先绷不住了。
“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一个黄皮子,以为拿两把枪,就想……”
砰。
第三声枪响。
瘦高个儿眉心多了一个暗红的窟窿,眼睛还圆睁著,身体已经向后仰去,带翻了一把椅子,重重摔在地上。
【你击杀了瓦伦丁镇的牛仔,杀戮经验+5】
“我只数最后3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