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寒潭回来后,方寒没有立即去採石髓花,而是休息了一天。
一天后。方寒开始著手准备攀崖。他把麻绳检查了一遍,又把短镐磨了磨。
小棠裹著棉絮靠在门槛上,手里捏著那只草蚱蜢,看他在院子里忙了一整个下午。
“爷爷,还要出去吗?
“是的”
“要去多久?”
“两三天。”
小棠沉默了一会儿,把草蚱蜢递了过来“那我把草蚱蜢借给你。你带著它吧,就不怕了。”
方寒接过草蚱蜢,揣进怀里。
次日凌晨,天还完全黑著。他把麻绳缠在腰间,短镐別在背后,怀里揣了两块干饼、一竹筒水、一只火摺子。
临走前把手背贴在小棠额上试了试,他把棉絮往上拉了拉,转身出了门。
崖壁在后山北坡,就是採石斛草时攀过的那面崖,但这次要去的是崖顶背阴面,比上回高了不止一截。
方寒走到崖脚时天边正泛起极淡极淡的一线灰白。
他把火摺子插在岩缝里,借著那点微光看石壁。
矿洞里老矿工教过他:攀崖不是找手抓的地方,是找石头的纹路。
石头有自己的骨架,暗的是裂隙,明的是完整岩面,凸出的是岩棱,凹陷的是石槽。
顺著骨架走,它托著你;逆著骨架走,它摔你。
他找到了。一条斜向裂隙从崖脚左下方一直延伸到右上方,宽度刚好能塞进三根手指。
他在矿洞里攀了无数回矿壁,这种斜向裂隙是最稳的,它不是直上直下,人攀在上面重心会自然往石壁方向倾,比垂直裂隙更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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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手指抠进裂隙,脚尖踩著两处微凸的岩棱,整个人贴上了石壁。
矿洞里的老规矩:三点固定,一点移动。两只手一只脚固定,另一只脚往上找落脚点;找到了,换两只脚一只手固定,另一只手往上找抓手点。
永远只动一个点,重心永远掛在三个点上。
第一天他只攀了三段。指力退化了,矿洞里攀矿壁是二十年前的事,后来在鏢局里护鏢走的是官道山路,再后来在方府扫地连梯子都不用爬。
“三点固定、一点移动”的法则刻在骨头里没忘,但手指太久没承受过全身的重量,攀到第一段尽头时十根手指的指腹已经被粗糙的岩面磨得通红,指尖微微发颤。
他在一处岩棱稍宽的位置停下来,鬆开左手在空中甩了两下,等颤抖过去。低头往下看,崖脚的树已经小得像香炉里插的香签。
他没有再看第二眼。
矿洞里老矿工教过:攀到一半手指发抖,不要硬撑。停下来歇一歇,让血回流,比多攀一步更值。
他不急。石髓花在崖顶,不会跑。体力耗尽之前,先活著。
傍晚,他在一处岩台上停下来。台子很小,只够他蜷著腿坐下。他把短镐插进石缝里当固定桩,麻绳系在镐柄上,另一端缠在腰间。
然后掏出干饼,就著竹筒里的凉水啃了两口。崖上的夜来得特別快。太阳一沉,温度骤降,风从岩壁上刮过去,把白天积蓄的那点热气一扫而空。
他靠著石壁,把衣襟拢紧,闭上眼睛。没有睡著。
矿洞里塌方那次,他被压在石头下三天三夜,出来之后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危险的地方永远不能睡死。
每隔一阵就睁开眼,检查一下镐柄有没有鬆动,麻绳有没有被石棱磨出毛边。那个教训够他记一辈子。
第二天清晨,他是被露水冻醒的。
岩壁上凝了一层极薄的露膜,手抠上去滑溜溜的。矿洞里也有这种情况,早上第一班下矿时矿壁上全是水汽,手脚容易打滑。
老矿工们的法子是用镐头把水汽露膜敲掉,露出里面乾燥的岩面,然后再攀。
方寒拔出短镐,把裂隙边缘的湿气敲乾净,露出里面乾燥的岩面,手指抠进去,继续往上。
手指已经磨破了。
昨天攀了一整天,十根手指的指腹上全是细小的石痕,有几处已经渗出了血珠。矿洞里新矿工头几天攀矿壁也是这副模样,老矿工就让用布条缠手指。
那时候他年轻,手指磨破了过两天就长出新茧。现在他老了,皮肉长得慢,磨破的地方只渗血水不结痂。
他从衣摆上撕下两条粗布,把食指和中指缠紧。
但指骨还记得该往哪抠,手指抠进裂隙的那个角度,腕关节旋转的那个弧度,肩胛贴紧石壁的那个姿势,这些不是皮肉记的,是骨头记的。骨头不会老。
午后起了风。崖壁上的风比地面大得多,吹得整个人贴在石壁上动弹不得。矿洞里没有风,这是攀崖和攀矿壁最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