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金就是集团的董事长,金昆素。
灯叔,则是火。
这样的大人物,他想去拜访,必须要有人引见才得进得去庙门。
这个丽丽髮廊的老板名叫老鬼,也是金山集团的股东之一。
不过比起灯叔而言,两人之间在集团的地位差距就像是大d与青山道瘸子之间的距离一样。
灯叔手下的小弟都可以不给老鬼面子。
不过老鬼这人有一点很聪明,那就是不倚老卖老,反而是主动放低身价与大家打成一片,反而是与金山集团的几个股东都有些联繫,能搭得上话来。
霍永孝找他,就一个目的,让老鬼帮忙引见灯叔。
他没来过小勐拉,也不认识老鬼,只知道老鬼经营著一家名叫丽丽髮廊的理髮店,这才会顺嘴问了林木森一句,完全不懂林木森话里的意思。
林木森奇怪的看著霍永孝:“八点钟啊,小妹都还没上班,你好歹吃了饭再去,体力也好一点...”
霍永孝脸色一黑:“我去找老鬼,你想哪里去了。”
作为一个老手,他当然知道髮廊分为正经和不正经两种。
不过这种一般都是在法律监管严厉的国家。
在缅北这种鬼地方,谁会把红灯区的名字取成髮廊,像大皇宫夜总会、今宵醉这种名字甚至多有些含蓄,多少人恨不得就差写“妓院”两个字了。
所以,他才下意识的以为丽丽髮廊还真就是一个正经髮廊。
毕竟不正经的人,谁会取这种破名字,一听就知道档次很低啦。
林木森一愣:“找老鬼啊!这人我熟,我带你去。”
霍永孝朝著大佛抬抬下巴,示意他开车,这才问道:
“森哥,既然你和老鬼熟,那你和我说说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林木森隨口说道:“一个有些小精明的生意人,见谁都是兄弟,贪財好色,给钱就能办事。”
“不过有一说一,这人路子还挺野,在小勐拉这里很吃得开,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就是胆子有点小,啥生意也不做,就守著个髮廊混日子。”
霍永孝点点头,意味深长的说道:“要按你这么说,那他不是只有点小精明,而是非常聪明。”
“嗯?这话怎么说?”林木森脸上露出些许意外。
霍永孝递给他一支烟:“他今年已经四十五了吧,应该和金山五老是一个时代的人,在金山集团也干了二十多年吧。”
“对!”林木森接过烟,“这倒是事实,算是常青树了,只是混得一般。”
“二十多年了!”霍永孝靠在后排座椅上吐出一口烟,语气有些感慨,“他们这一代人当初来金山集团上班的时候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过了二十年,死得死跑得跑,最后只有金山五老维持风光,老鬼能安稳活到现在,还能有一门营生,不是聪明是什么。”
“不聪明的人,怕是都已经投胎两次了。”
江湖,是一个巨大的名利场,收益和危险並存。
想在这片灰色地带挣到钱,就要承担灰色地带来的高危险。
就像第四特区的主席吴再林。
人人都只羡慕他一个东大的人在老缅打拼几年,居然就能成立自己的民地武装,自立为王。
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们当初参加缅共游击队的时候,来的可是几千人,死得死,走的走,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到了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