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转过头。
克拉拉·阿什利正从一辆深栗色的马车上下来。
罗素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她了。
她今晚穿了一件石榴红的长裙,领口镶著一圈极细的珠饰。
头髮盘起来,用一枚金色发扣固定在脑后。
发扣上嵌著一颗很小的琥珀,闪闪发光。
克拉拉走上台阶,裙摆扫过石板路面,朝罗素和路易莎笑了一下,然后越过他们,先一步跨进了门。
大厅內部比从外面看起来更大。
穹顶是一个椭圆形的玻璃天窗,但此刻天已经黑了,天窗被灯光映成一片温润的金色反光。
四面墙上掛著深红色的丝绒帷幔,每隔几步就有一盏黄铜壁灯。
空气里除了柑橘和乳香,似乎还混著某种更微妙的甜味,让人莫名感到身心舒適。
罗素在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这里和蒸汽行会,觉得完全是两个风格。
一个是工业式的严谨,一个是俱乐部式的热闹。
他们三人在大厅中央偏左的位置找了张圆桌站定。
周围全是人,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体面,谈论灵性就像谈论一种新潮的生活方式,丝毫没有蒸汽行会里那种“这件事可能让你掉脑袋”的压抑感。
“哈灵顿,”克拉拉把胳膊肘轻轻撑在圆桌边缘,侧著头看著路易莎,“你对这种场合应该不陌生吧?你父亲以前可也是新纪元的会员。”
路易莎从侍者手上接过一杯苏打水,喝了一口。
“那不代表不能退出。”
克拉拉笑了一声,没再多说。
罗素站在两人中间,假装对穹顶的天窗產生了极大的兴趣。
就在这时,大厅前方的灯光忽然暗了一下。
人群的交谈声渐渐低了下来,目光不约而同地往大厅尽头那个略高於地面的小讲台上聚集。
讲台上摆著一张讲桌,讲桌上搁著一盏小铜灯,灯罩里跳著一簇极小的火苗,火苗闪耀著金色的光芒。
一个穿著得体的绅士缓步走上讲台。
他看起来大概五十岁出头,身形挺拔,灰发梳得一丝不苟,络腮鬍修剪得十分整齐。
他在讲桌前站定,把双手轻轻搁在讲桌两侧,抬起头看著台下,扫视一圈,没急著开口。
罗素又一次看到了那双让他印象深刻、极具吸引力的眼睛,不同的是,先前是在书的封面上看到的,这一次,却是在现场不到二十步的距离。
他的眼睛是淡黄色的,在铜灯微弱的光线旁边,像是自己会发光。
“各位。”那位绅士开口了,声音很有磁性。
“今晚我们不谈那些复杂的內容,我知道你们已经听腻了。”
他停了一下,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今晚我们谈一个更简单的问题:人为什么应该觉醒。”
全场安静,然后他开始讲了。
他说人类有一种天生的能力,这种能力在过去几千年的歷史中被反覆证明过。
他说古代的某些人能听见石头说话,能让火按自己的意志燃烧,能看见一个人身上还没发生的疾病。
这些能力不是神赐的,是人的本能,只是后来被一层一层地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