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儿在这儿!”
马尔基赶忙递上委託单,而格林和冈特也解下背包,从里面掏出一捆捆湿淋淋的鼠尾,外加那条格外粗壮的鼠王尾巴。
“一共112条血鼠尾巴,另外还有一条鼠王的!”
“嗯?”
中年男人听到“鼠王”两个字,眉毛挑了一下,探头看了看。
“还真是......行,数量够了,这是你们的报酬。”
说著话,他从抽屉里摸出六枚银幣,隨手丟在了柜檯上。
“呃,先生,为了杀掉这只鼠王,我们费了很大的劲......”
马尔基见状企图爭取一下,结果还没等把话说完就被男人打断道:
“委託单上写的是100条普通血鼠,不管有没有鼠王都一样。”
“......”
我就知道。
格林翻了个白眼,伸手拿过了属於自己的两枚银幣。
马尔基也没敢再说什么,和冈特分別將银幣收好,然后三人就离开了市政厅,打算回格林租住的房间“分赃”。
毫无疑问,这才是更令人兴奋的环节。
虽然三人都不懂珠宝,但感觉那堆戒指项炼什么的少说也得值几枚金幣。
有了这笔钱,至少在短时间內,他们都不需要再为了生计苦恼了。
所以三人一路上走得飞快,不到一个小时就回到了格林租住的阁楼。
进屋之后,马尔基甚至都来不及擦一擦脸上的雨水,就把背包里的珠宝全部拿了出来。。
“快仔细看看,我感觉能值不少钱!”
“嗯,工艺虽然算不上多好,但几枚金幣肯定没问题。”
冈特拿起一枚珍珠耳坠看了看,语气格外激动。
1金=10银。
因此这堆珠宝差不多能卖几十枚银幣,平分下来一人至少十几银。
这可是一笔很大的横財了。
“那要怎么分?”
马尔基挠了挠头:“是先拿去卖掉然后分钱吗?还是直接把珠宝分掉?”
“最好是卖掉后再分钱,这样最公平,不过......”
冈特语气一顿,转头看向马尔基,非常认真的说道:
“今天如果不是格林,咱们三个可能都回不来了。”
“所以我建议先让格林在这些珠宝里面隨便挑一两件。”
“剩下的再卖掉,三个人平分。”
“怎么样?”
“......”
好!我赞成!
对此,格林当然没意见。
而马尔基则是愣了一秒,然后才有些犹豫的点了点头:
“行,我同意。”
“咳,那我就不客气了啊。”
格林毫不客气,立马將视线投向地上的一堆珠宝。
既然是隨便挑,那肯定是要儘量挑贵的。
於是他先是挑了一件红宝石吊坠,然后拿起了那个变了形的首饰盒。
带盒子应该比较值钱吧......
看著盒子里的碎蓝宝石戒指,格林没有太多纠结。
“我就要这两件吧。”
“好,剩下的这些明天我们找地方卖掉,然后再来找你”
冈特没有任何意见,將剩下的珠宝归拢好。
马尔基张了张嘴,但也没再说什么。
两人又休息了一会儿,然后便起身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