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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1章 《霸王別姬》

第651章 《霸王別姬》

李碧华,原名李白。

她从小生於一个人口眾多的大家族,祖父是香港有名的乡绅,娶了四房太太,更有妾侍。

自小,李碧华就住在有木楼梯的旧式建筑里,听过很多前尘旧事,如同折子戏,这些都成为她日后创作的素材和灵感。

后来她被称为“香港张爱玲”。

而最为人熟知的代表作就是《霸王別姬》。

没错,就是后来陈皑鸽拍的那个,有传言说是他爹拍的,换上了陈皑鸽的名字,这个不至於,他爹是帮了忙,但是东西確实是陈皑鸽的东西,说到底,他也就这么一部东西。

而这电影当然是改编自小说,作者就是这位李碧华。

《霸王別姬》是她85年那会儿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或者说再早一点,其实这本来就是个剧本。

什么情况呢?

大概是81年那会儿,导演罗启锐,后来《秋天的童话》的编剧,还编过《七小福》《八两金》《岁月神偷》.

你从这些作品风格就能看出来,这是个非常有艺术气息的人物。

他初出茅庐准备拍一个电视剧,让当时他非常欣赏的李碧华帮忙写个剧本,李碧华就写了个剧本,名字就叫《霸王別姬》。

罗启锐看完觉得不错,就把这个《霸王別姬》拍成了2集电视剧。

反响一般般,后来李碧华一直惦记著这个剧本,就改了改,改成了一部长篇小说,在85年出版了。

然后就被张曼玉的经纪人陈自强看到了。

陈自强是香港非常有名的金牌经纪人,他手底下不仅有张曼玉,还有成龙、张学友、钟楚红、王祖贤、刘德华、梁朝伟、梁家辉、刘嘉玲、刘青云、吴君如一大批香港演艺界名人。

他人缘非常地好。

他70大寿的时候,香港发出雷暴预警,但是这些当年的演艺界名人,包括极少露面的张曼玉都赶到。

主要是因为他人特別仗义,为了保护自己手底下的这些艺人,顶著帮会的枪口为他们爭取权益,非常的硬气。

当时也是他把成龙介绍给罗维,后面又一次次帮爱闯祸的龙叔擦屁股。

总之,陈自强看到《霸王別姬》这篇小说以后觉得非常好,他去找到找到徐枫。

徐枫是谁呢?

汤臣一品都知道吧。

那就是汤臣集团的產业,徐枫一开始是女演员,后来成了汤臣集团的董事长,非常有实力。

陈自强说有一部非常好的小说叫《霸王別姬》,但他认为这部小说在当时只有徐枫有可能会拍,因为徐枫既是製片人又是电影公司的老板,要钱有钱,要人有人。

而且陈自强的考虑是,《霸王別姬》这部小说非常精彩,但是很多电影公司都会望而却之。

因为剧情类的电影,票房大多数都会赔钱。

徐枫听陈自强给她一通分析加推荐,也不由得心生好奇,赶紧把《霸王別姬》这本小说看了一遍。

这一看,就迷上了。

主要是故事本身就有魅力,涉及当时的禁忌题材,而李碧华的文笔同样是华语作家中顶级的。

挑两句给大家欣赏一下:

“.子中一围客人在座,见了喜欢的姑娘,便招招手,她款摆过来就座。高跟鞋、长旗袍,旗袍不是緋红,便是嫩黄。上面绣的不是,便是柳,晃荡无定。”

“段小楼和程蝶衣都上了点粉,穿青绸薄纱,软缎子长袍马褂,翻起白袖里。少年裘马,屐履风流。”

徐枫看完就震撼了,直接约出来《霸王別姬》的作者李碧华,找她谈了三天左右的时间,然后非常豪爽的把小说《霸王別姬》的改编版权买到了手中。

当时徐枫的电影公司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作品,她们拿著这些作品在坎城影展租了一个摊位售卖影片,在坎城上,徐枫就认识了陈皑鸽。

当时陈皑鸽拍了个《孩子王》,入围了坎城国际电影节。

这小子能说会道的,一下就把徐枫给吸引住了,隨后她和同事就一起看了《孩子王》这部电影。

看完《孩子王》,徐枫就觉得这陈皑鸽是个人物,很有才华。

第二天她就约出来陈皑鸽,把《霸王別姬》这本小说拿给他看。

陈皑鸽不愧是凡夫俗子,看完觉得这是一本通俗小说,完全不感兴趣,根本没有什么想拍摄的意向。

当然了,这也不怪我们陈大导,其实这个时候的《霸王別姬》小说,单论小说情节,並不算写的有多么高明。

电影里面的程蝶衣,无论是跟菊仙爭段小楼,爭风吃醋,还是给袁四爷做相公,这些行为,都化在了他的“戏”里,他是个痴人,从头到尾把自己当虞姬。

但是小说里,很残忍,程蝶衣很“俗”,他活在真实里,没有真正人戏不分过。

这就很不美了。

书里面程蝶衣看袁四爷被枪毙,是这么写的,说他脸忽地涨红,半望半窥,因为这是他第一个男人,当初他见他,一双眼炯炯有神,肩膀曾经宽敞,现在是衰老的颓唐了,他第一个男人.

电影里面程蝶衣对袁四爷的死態度就很漠然,反应跟菊仙段小楼没什么区別,非说有什么感受,大概也只是对动乱的时代的一种茫然和恍惚。

他对袁四爷有什么算计呢?一点也无。

他又不是他的霸王,所以关他虞姬什么事儿。

也正是这种“漠然”让程蝶衣高贵美丽,我们才不会把这个袁四爷定位为“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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