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碗饭,静静地摆在陈浩南面前。
金黄色的米粒。
颗颗分明。
裹著一层薄薄的蛋液,在灯光下闪烁著油脂的光泽。
隔夜的冷叉烧,切成细丁。
与翠绿的葱花,星点般散落其间。
一股香气,从碗中缓缓升腾。
那不是他自己那碗饭,用几十种香料和顶级食材堆砌出的霸道。
这股香气,纯粹。
乾净。
是米饭的香。
鸡蛋的香。
猪油的香。
酱油的香。
是每一个香港人,从小闻到大的。
属於家的味道。
陈浩南的心,在这一刻,彻底沉静。
那颗被江湖血雨腥风、金钱欲望、所谓兄弟情义填满的心。
被这碗最简单的炒饭,洗涤得一尘不染。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
那时,他还不是庙街的南哥。
只是一个跟著老大在街头打架,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古惑仔。
每天打完架。
拖著一身伤,回到那个只有几平米的出租屋。
他的阿妈,总会用家里仅剩的一碗冷饭,一个鸡蛋。
为他炒一碗饭。
没有叉烧。
没有名贵的酱油。
只有最廉价的猪油,和几滴生抽。
可他每一次,都能吃下三大碗。
然后躺在硬板床上。
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那碗饭,究竟是什么味道?
他早已忘记。
可今天。
这股熟悉的味道,跨越了二十年的时光。
再次钻进他的鼻腔。
钻进他的灵魂深处。
陈浩南的眼眶,瞬间泛红。
他没有哭。
只是默默地,端起了那碗饭。
他拿起勺子。
舀了一大勺,送进嘴里。
入口的剎那。
陈浩南的身体,猛地一僵。
他那张总是写满凶悍与不羈的脸,所有表情,凝固。
好吃!
好吃到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米饭,乾爽。
蓬鬆。
每一粒都在齿间弹跳。
蛋液,均匀包裹著米粒,带来最纯粹的鸡蛋鲜香。
叉烧丁,外焦里嫩。
那股煸出的蜜汁焦香,让整碗饭的滋味更加丰盈。
而那几滴酱油,是点睛之笔。
它不是配角。
它是主宰。
它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姿態,將所有最简单的味道。
完美统合。
升华成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
极致的,家的味道。
他感觉自己吃的,不再只是一碗饭。
是他那段,贫穷。
却也最快乐的。
再也回不去的青春。
陈浩南吃得很慢。
一勺。
一勺。
仔仔细细地咀嚼著。
他身后。
那群手持凶器,杀气腾腾的兄弟们,全都看傻了。
他们不明白。
为何他们的南哥。
那个在庙街说一不二,杀伐果断的南哥。
会因为一碗最普通的蛋炒饭。
露出这样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
近乎脆弱的表情。
整个庙街,依旧死寂。
只有陈浩南咀嚼的声音,在空气中,轻微迴响。
一碗饭,吃完了。
陈浩南放下勺子。
碗里,乾净得像被舔过一样,一粒米都没剩下。
他缓缓抬起头。
看向那个,从始至终,只是安静看著他的林晓。
他没有说话。
他只是。
当著所有人的面。
当著他那群兄弟的面。
当著林娇娇直播间里,上亿观眾的面。
他默默地,从腰间抽出了一把刀。
那把跟隨他征战十几年的,开了刃的,尼泊尔军刀。
这把刀,见过血。
饮过酒。
是他在庙街地位的象徵。
他双手握著刀。
然后。
对著林晓的方向,缓缓单膝跪地。
他將那把刀,横在身前。
双手高高举起,呈上。
这个动作,是江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