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正阳的人?”
“不確定。但keller既然能同时替你和他做事——他知道的事情。许正阳全知道。包括你现在住在哪里。”
陈建民的后背绷了一下。然后鬆开。
“明白。”
他走了。
龙雨晴关上门。转过身。
“他的证词——如果进了法庭——许正阳的幽灵签名操作全部曝光。保护人条款修正案无效。许正阳失去单一知情人的代行权。回到多数决。”
“对。但前提是——何律师能在bvi的法律框架里。证明幽灵签名构成欺诈。而不只是程序瑕疵。”
“欺诈和程序瑕疵。差別在哪?”
“欺诈——修正案自始无效。所有基於修正案的后续操作——全部推翻。”
“程序瑕疵——修正案可以被修復。许正阳还有机会。”
陈凡拿起茶几上那杯没人喝的水。喝了一口。
“给何律师打电话。告诉他——这个案子的核心论点。不是受託人变更。是欺诈。”
龙雨晴拿起手机。拨號之前停了一秒。
“还有一件事。”
“说。”
“刘家辉。明天——你打算怎么处理?”
陈凡把水杯放下。
“他在香港。我在日內瓦。电话里谈不了这种事。”
“那——”
“让他来。”
“他凭什么来?”
陈凡的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
“他儿子——在chelsea的那套房。七百万英镑。一个年薪十万的初级律师。住著许正阳花钱买的房子。这个事——他儿子知道吗?”
龙雨晴愣了半秒。
“你要告诉他儿子?”
“不。我要让刘家辉知道——我隨时可以告诉他儿子。”
第二天。
上午九点。龙雨晴接到何律师的回覆。
bvi最高法院的紧急申请已提交。核心论点调整为——受託人任命欺诈。附带证据包括keller文件清单中的十七份关键文件扫描件、许正阳签署的授权函原件照片、以及陈建民的初步书面证词。
加急通道。四十八小时內排期。
“排期时间——大概后天上午。bvi当地时间。”龙雨晴把手机放下。
“后天。”陈凡在洗手台前刮完鬍子。毛巾擦了脸。“刘家辉——联繫上了吗?”
“联繫上了。”
“他怎么说?”
“他说他没空。月底有一个案子开庭。走不开。”
“给他发一份文件。”
“什么文件?”
“他儿子那套chelsea房產的bvi公司註册信息。最终受益人那一页。许正阳的名字。高亮標註。”
“只发这个?”
“只发这个。不说別的话。不加任何文字。”
龙雨晴看了他一眼。然后打开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