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让daffy端著茶杯的手顿了顿。
他转头看了leslie一眼,很快又把视线收了回来。
四十分钟后,厨房门被推开。
陆廷端著两个大號白瓷盘走出来,一股浓郁的酱香和肉香瞬间就在客厅里瀰漫。
钱伟民赶紧跑过去帮忙端菜。
红烧肉肥瘦相间,表面裹著一层红润透亮的糖色。
奶白色的鱼汤上面,飘著几点翠绿的葱花。
除了这两道硬菜,还有蒜蓉蒸菌菇和糖醋排骨。
最后是一盘清清爽爽的素炒时蔬。
全是再家常不过的菜色,偏偏每一道都做得极其地道。
眾人落座。
leslie本来打算只吃几口应个景,毕竟为了保持身材,他晚饭一向吃得极少。
他伸出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
肉皮软糯,瘦肉部分更是一抿就化。
甜咸的味道在舌尖上配合得天衣无缝,而且一点油腻感都没有。
他手上的动作停住,细细品味。
紧接著,他的筷子又伸向了另一个盘子。
他连续夹了三块,配著米饭大口地吃了起来。
leslie咽下口中的饭菜,实在没忍住自己的好奇心。
“陆先生,你这肉是怎么做到顏色这么亮,还一点都不柴的?”
陆廷把一块鱼肉放到姜棉碗里,头都没抬。
“要挑五花三层的肉,別切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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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糖色最好用冰糖,別用白糖。”
“最后收汁的时候,火候要开大一点。”
他说得轻描淡写,完全没当回事。
daffy拿过汤勺,给自己盛了小半碗鱼汤。
他轻轻尝了一口,眼睛顿时就亮了亮。
“这个汤的火候拿捏得太好了。”
“鱼肉鲜甜,没有一点腥气,薑丝放的比例也刚好。”
陆廷对这些夸奖充耳不闻。
他正专心致志地用公筷,挑掉一块鱼肚肉上的刺。
然后稳稳地放到了姜棉的碗里。
接著,他又拿过她喝空的小碗,给她添了半勺鱼汤。
还顺手拿纸巾擦掉了碗边的一点汤汁。
“趁热喝。”
陆廷低声叮嘱道。
姜棉乖乖地低头喝汤。
桌上的气氛非常热络,主要归功於钱伟民。
“你们是不知道!”
钱伟民一边啃排骨一边比划。
“我第一次去番茄县找姜神医,走到大队门口,被陆兄拿杀猪刀指著。”
“我当时腿肚子都在打转!”
“我心想完了完了,这回要把命丟在內地的农村了!”
钱伟民故意卖了个关子。
leslie很配合地问了一句。
“后来呢?”
“结果陆兄转头就去给姜神医剁排骨去了!”
钱伟民拍著大腿笑了起来。
“他那时候看我的样子,简直恨不得把我剁了燉汤!”
眾人跟著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