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
这是林陌这辈子过得最憋屈的一个周末。
窗帘拉得严丝合缝,屋里黑得跟刚出土的墓室似的。
隔壁那屋没动静。
以往这个时候,那丫头早就把家里翻腾得鸡飞狗跳了。要么是用那破吸尘器製造噪音,要么是在厨房把锅铲敲得震天响,非要给他弄什么“爱心煎蛋”。
但这会儿,安静得让人心慌。
“咔噠”。
门把手转动的声音在死寂的空气里显得格外刺耳。
林陌没动,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扮演一具没有感情的尸体。
一只穿著旧棉拖鞋的脚丫子蹭了进来。
“叔。”
声音小小的,跟蚊子哼哼似的。
林陌翻了个身,背对著门口,那是把冷战进行到底的架势。
“叔,你能陪我出去玩吗?”
那声音里带著点討好,又有点小心翼翼的试探,听得林陌心里那层坚硬的壳子稍微裂了一条缝。但他很快又把那条缝用水泥糊上了。
“玩?”
林陌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声音沙哑得像吞了把沙子,“找我干嘛?你的白哥哥呢?人家有豪车接送,有那个什么vip通道。我这就是两条腿加公交卡。”
由於背对著,他没看见梨梨的表情,只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抓衣角的声音。
“怎么?有钱人喜新厌旧了?还是人家嫌弃你了?”
这话损得连林陌自己都想抽自己俩大嘴巴子。但他就是控制不住。那股子酸味儿,把五臟六腑都泡发了。
“不是的……”
梨梨的声音带上了哭腔,“不是喜新厌旧……我就想叔陪我。”
“我很忙。忙著躺尸。”林陌闭上眼。
“就一次嘛。”
一只微凉的手抓住了他的被角,轻轻扯了扯,“叔,就最后一次。”
最后一次。
这就四个字,像四根钉子,直接钉进了林陌的天灵盖。
他猛地睁开眼。
什么意思?
这是要走了?要去住大別墅了?今天是来做告別仪式的?
也是。人家都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走之前跟曾经的“恩人”吃顿散伙饭,这也算是这丫头有良心,没枉费自己养了她这么久。
也好。
林陌感觉心臟像是被人攥了一把,生疼,但隨后涌上来的是一股子认命的无力感。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就体体面面地送走吧。別让人家觉得咱小家子气,以后在那大別墅里想起来,还觉得这叔叔是个小心眼的穷鬼。
“行。”
林陌掀开被子,坐起来,顶著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去哪?先说好,太古匯那种地方我可不去,我这老脸还要呢。”
“不去那里!不去那里!”
梨梨见他答应了,那张愁云惨澹的小脸上瞬间炸开了花。她像只刚被放出笼子的兔子,原地蹦了两下,“叔你快换衣服!我去收拾东西!”
看著那道欢快跑出去的背影,林陌苦笑了一声。
这丫头,都要走了还这么高兴。看来那大別墅的吸引力是真的大。
林陌慢吞吞地挪下床,打开衣柜。在一堆黑白灰的老年人汗衫里,挑了件看著还算精神的条纹衬衫。颳了鬍子,甚至还骚包地喷了点以前田芳送的过期香水。
不管怎么说,散伙饭也得吃得像个人样。
等他收拾利索推开房门,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