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送狗(求求订阅)
哈布力的儿子叫叶尔肯,这个名字就像维族人的买买提一样,很多人都叫这个。
他三十来岁,脸上风吹日晒的痕跡明显,笑起来憨厚。
他媳妇抱著个两三岁的孩子跟在后面,小孩裹在皮袍里,露出个小脑袋,眼睛圆溜溜的,盯著姜明阳看。
叶尔肯跟阿兰斯打了个招呼,又冲姜明阳点点头:“朋友,好。”
这可能是他会的为数不多几句汉语。
姜明阳笑著回应:“你好。”
叶尔肯已经从母亲口中得知了刚才的事情,指著外面说道:“狗,崽子,送给你!”
姜明阳没听懂,对方已经跑了出去。
没过一会儿,他手里居然抱著一只小狗崽进来了,直接递到姜明阳手里,嘴里说著哈萨克语。
“叶尔肯大哥说,他家母狗下了两个崽,已经断奶了,送你一个。”古丽娜拉在旁边翻译道。
姜明阳愣了一下,接过那只小狗崽。
这也是一只天山獒,看著估计一个月大,体重已经有3、4公斤了,毛茸茸的,一身黑,耳朵耷拉著,很可爱。
天山獒是牧民看家、放牧的好帮手,成年后能长到50公斤。
它们性格沉稳,比狼还凶猛,但是对主人非常忠诚。
这狗姜明阳还挺喜欢的,如果带进山里打猎,没准是个好帮手。
“谢谢叶尔肯大哥!”
叶尔肯摆摆手,憨厚地笑了笑。
小孩从妈妈怀里探出头,盯著小狗崽看,伸手想摸。
姜明阳蹲下来,把小狗崽凑过去,小孩摸了摸,咯咯笑起来。
在哈布力家吃完午饭,姜明阳几人告辞离开。
临上马时,哈布力又將一个羊肚子交到姜明阳手里,让他带回去吃。
他打开一看,里面装的居然是熏马肉、还有马肠。
马是牧民重要的交通工具,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杀。
但有些马已经老了,或者受伤了,实在没法骑了,才会在冬宰的时候將其宰杀。
马肉切成条,用少量的盐醃製,掛在毡房顶上熏,熏出来的肉紫红髮亮,切成薄片,嚼起来满嘴香。
马肠子灌上马肉和脂肪,也是熏好了存著,这都是他们招待贵客时的礼物。
“这...”
姜明阳有心推辞,但是哈布力没给他这个机会,直接把羊肚子装进马鞍的袋子里,重重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朋友,多多来!”
“呵呵,好!”
四人骑上马离去,今天这一趟,姜明阳再次体会到牧民的豪爽与淳朴,心里感慨万千。
他本来只是想来做生意,但人家却真心把他当朋友相处。
骑在马背上,回头看了一眼,哈布力一家人还在冬窝子门口挥手。
“我们还要去別的牧民家吗?”古丽娜拉骑马並排走在旁边问。
姜明阳想了想,缓缓摇头:“这次就先不去了吧,等下次再来,我想办法多带点大米。”
这去一趟又吃又拿的,他哪好意思空著手去下一家。
反正日子还长,有的是相处机会。
“好,那你下次来我带你去。”古丽娜拉笑著回道。
哈布力家的冬窝子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雪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