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起琼的农家乐在县城边上,靠著一条小河,对面是山,山脚下是一片果园。第一次去的人找不著路,弯弯绕绕的,过了两座桥,拐三个弯,还要爬一个小坡。但来过一次的人都会再来。不是因为路好走,是因为菜好吃。
周景熙是秋天去的。志远上了大学,小燕去了城里打工,他一个人在家,写完了那部长篇,想出去走走。李觉说:“你去起琼那里看看吧,她那个农家乐,听说搞得不错。”他就去了。从石桥村坐班车到县城,再打个摩的,七拐八拐的,终於到了。大门是竹竿搭的,上面掛著一块木匾,写著“起琼农家乐”四个字,字跡娟秀,像是女人写的。院子里摆著几张竹桌竹椅,桌上铺著蓝印花布,每张桌上放著一瓶野花,黄的白的紫的,是刚从路边采的。
周起琼从灶房出来,穿著一件蓝色碎花围裙,头髮盘在脑后,脸上红扑扑的,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忙的。看见周景熙,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景熙?你怎么来了?”说著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来看看你。”周景熙说,“李觉说你这儿搞得好,我来尝尝。”“那你要等一会儿,中午的客人刚走,我得收拾收拾。”她转身进灶房,端了一壶茶出来,放在桌上,“你先喝茶,我去杀鱼。”
周景熙坐在院子里,喝著茶,看著她忙里忙外。灶房里传来锅铲碰撞的声音,香味一阵一阵地飘出来。他心里想:这就是周起琼,当年那个在门槛上看《人体解剖学》的女孩,那个说“后悔比失败可怕”的女孩。她离了婚,辞了职,从头开始,打出了一片天地。她的农家乐,从一间破瓦房,发展到现在的规模——能同时容纳上百人吃饭,还开了民宿,搞了採摘园。县里把她这里当成示范点,电视台来拍过,报纸上也登过。
菜上来了。一盘剁椒鱼头,一盘小炒黄牛肉,一盘清炒时蔬,一碗酸豆角,还有一锅土鸡汤。鱼头是河里的,现杀的,肉嫩得筷子一夹就散。牛肉是黄牛肉,切得薄薄的,炒得嫩嫩的,辣得恰到好处。蔬菜是地里刚摘的,脆生生的,一咬就出水。鸡汤燉了一上午,金黄油亮,上面飘著几颗枸杞。周景熙每样都尝了一口,放下筷子,说:“起琼姐,你这手艺,比县城那些大饭店还好。”
周起琼坐在对面,给他盛了一碗汤。“你多吃点。看你瘦的,小燕不在家,没人给你做饭吧?”周景熙笑了笑,没说话。
“景熙,你还记得我当年说过的话吗?”周起琼忽然问。
“什么话?”
“后悔比失败可怕。”
周景熙点了点头。他当然记得。那是1985年,周起琼考上卫校,他去祝贺。她坐在门槛上看《人体解剖学》,对他说了这句话。那时候他十五岁,似懂非懂地记在心里,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如今他头髮都白了,才真正明白它的分量。
“我离婚的时候,我娘劝我,说一个女人带著孩子怎么过?將就过吧,跟谁不是过。”周起琼端起茶杯,没有喝茶,握在手心里,像是要暖一暖手掌。“可我想,我这辈子不能將就。將就一天,將就一年,將就一辈子。到死那天,回头看看,全是將就。我不甘心。”她喝了口茶,又放下,“所以我离了。辞了工作,开了农家乐。刚开始难啊,没客源,没经验,借钱进货,赊帐买菜。最苦的时候,我一个人要干五个人的活。切菜、炒菜、端菜、洗碗、扫地,什么都干。晚上躺在床上,浑身疼得像散了架。可我心里踏实,觉得走对了路。”
周景熙端著汤碗,听她说完。“起琼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什么勇敢不勇敢的,就是不想认输。”她笑了,眼角有了皱纹,但眼睛还很亮。
他说起那次带朋友来吃饭的事,有个朋友是做工程的,吃完了说:“老板娘,你这菜做得比城里饭店还好吃,怎么不去城里开一家?”周起琼说:“不去。城里的菜不是这个味。”朋友问:“什么味?”周起琼说:“土味。石桥村的土味。城里没有这种土。”朋友被她说得愣住了,她也愣住了。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后来越想越觉得对。城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石桥村的土。没有这土,就没有这些菜的味道。她的农家乐不在城里,就在这儿,就在这片土上。
聊著聊著,周景熙问起她的儿子,她的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儿子在省城读大学,学计算机,明年毕业,已签了省城一家网际网路公司,年薪二十多万。他暑假回来帮她干活,学会了杀鱼、切菜、炒菜,比她手脚还麻利。他说,妈,等我挣钱了。周起琼说,不用,你挣的钱自己攒著,娶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