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野盯著那口被蒿草半掩的盗採竖井,脑中飞速盘算著。
现在是公历1983年2月,天寒地冻,政策也冻得硬邦邦。
国家明令禁止私人开採煤炭,盗採更在严打之列,这帮矿耗子躲在废採区偷挖,一旦被矿保卫科或是公社派出所逮到,轻则没收工具、罚款拘留,重则按破坏国家矿產资源论处,吃牢饭都不冤。
自己要是现在动这片焦煤,別说合法採矿权,连人带工具都得折进去,跟这帮偷鸡摸狗的矿耗子没什么两样。
可用不了两个月,天会回暖,政策也会鬆绑。
如果仁野没记错的话,1983年4月,为了快速发展能源生產,缓解能源短缺问题,煤炭工业部会提出《关於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正式放开群眾办矿,允许社队、集体、个人集资开矿。
提倡:“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的方针。
到那时,个人开矿就不再是天方夜谭,这片被断层盖住的焦煤,就能光明正大的被开採出来。
上一世,他就是靠煤矿发的家,这一世自然也要从老本行做起。
想要在三个月之內赚够“三转一响”的钱,那就得先从眼前这座矿开始。
但这事急不得。
想要开矿,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
一、启动资金。
二、採矿权。
没有钱,没有权,空有计划屁用没有。
自己现在一穷二白,资源和门路都得跑起来。
首先得先找石沟村支书和村干部碰个头,把事情掰扯明白。
当年红星矿场用石沟村的地开矿,签的是五年协议,补偿款也一分不少的给了,按规矩矿上並没有毛病。
可现在井一封,地全塌成了废土,庄稼种不了,协议到期也续不上,这种事在矿区周边遍地都是,想找矿上重新要钱,根本没指望,也解决不了。
但是如果能重新把这矿开起来,情况就不一样了。
毕竟地虽然废了,地下的煤还在。
到时候,以村集体名义牵头,联合农户集资办矿,大伙儿就都能有活干、有钱分,塌陷地的损失,也能从煤里一点点找补回来,比空等著討要补偿靠谱百倍。
这样的话,启动资金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如果石沟村这边能谈拢,那剩下的就是要解决『採矿权』的问题了。
这件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西二採区虽然封了、停產了、补偿断了,但这片地,法律上、资源上、行政上,依然是晋城矿务局下属红星矿的井田范围。
这不是道理上的问题,而是制度上就这么规定的。
煤矿井田是国家划给矿务局的“法定地盘”。
只要国家没正式下文收回、划转、註销,不管矿挖没挖、好不好挖、塌不塌陷,地盘永远是矿务局的。
说白了就是,虽然这里是石沟村的地,但採矿权这事儿,得人家晋城矿务局说的算。
哪怕现在说服了石沟村村民集体办矿,人家矿务局不批採矿权,那照样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在4月份即將颁发的文件中,明確规定:在国营矿內,应由矿务局或国营矿统一规划,凡大矿采不到的边角煤、已经採过留下的残煤,可划给小煤矿开採。
但小煤矿的开採范围,严禁侵入国营矿主体井田,不得妨碍大矿正常生產与安全。
简单来说就是,国营矿开採不了的边角煤区,不要占著不放,可以划给小煤矿去开採,提高生產力。
而这片西二採区,就是属於红星矿底下的边角煤区。
所谓的边角煤区,就是大矿看不上、正规开採划不来、剩在井田边缘或採空区夹缝里的“零碎煤、剩煤、残煤”。
说难听点,就是大矿吃剩下的“肉边菜、剩骨头”。
但是仁野很清楚,底下埋著的四十六万吨焦煤,根本不是什么边角废料。
——
所以在政策正式下发前,仁野不光要说服石沟村一起联合办矿,还要把眼前这片西二採区的位置、地质情况、只採边角残煤,不影响红星矿正常生產与安全的可行性,写成详细的书面材料。
等4月政策一放开,先经村委会、公社盖章,再去找晋城矿务局要『划界』同意意见,后上报市县两级煤管部门审批办证,就可以合法合规的开採这片区域了。
至於这帮矿耗子……仁野瞥了眼坑口拴著的老鼠,他们虽然找对了煤层位置,却不懂地质深浅,更不懂政策风向。
等他把合法手续办下来,这口盗採竖井,刚好稍加改造就能当通风井,安全出口或辅助下料井使用。
仁野心中將计划敲定,刚站起身,忽然觉得后脖颈一凉!
不是风。
而是有人在背后!
他猛地想转身,后脑勺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不是拳头,而是一击闷棍,力道大得惊人,仁野眼前顿时金星乱冒。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