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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我偏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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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伸出那只晶莹剔透的手,將三封质地极好的信函,轻轻放在宋当归那只满是泥血的手心里。

“第一封,白皮金漆。送去嵩山少林寺,务必亲手交到苦何住持手里。这事关乎天下大局,也关乎你往后能不能活出个人样。”

她指尖微移,点在第二封红皮金漆的信上:“这封红的,给乾封县令姜端。嵩山路远,姜端看了信,就是你赶路的帮手。”

“至於这最后一封……”

少女指尖滑过一封没有任何封漆的素麵信封:“到了少林寺,递了白信之后,留给你自己看。切记,在此之前,绝不能打开。”

宋当归刚挨了连番毒打,头昏脑涨。

他只是木然点头,將信和那锭金子死死攥在手里。

“仙姑,乾封县……”

宋当归刚想问个明白,一抬头。

风卷枯叶。

面前的泥水地里空空如也。

少女不见了。

只留下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香,隨后被浓烈的血腥气迅速吞噬。

宋当归愣了许久,他顾不上看一眼泥水里疼昏过去的凌展云,將三封信和金子胡乱塞进贴肉的胸口,捡起那把生锈的铁剪刀,拖著那条被小师妹刺伤的断腿,一点点往山下爬。

雨,越下越大。

冰冷的雨水顺著乱发流进脖颈,流进那些翻卷的皮肉里。

太疼了,也太累了。

老掌门死后,这短短几天的变故,比他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肋骨断了,手指废了,连心都在小师妹的咒骂和大师兄的冷眼旁观中,碎得乾乾净净。

“不跑了。”

他顺著泥泞的山坡滚下,直挺挺躺在一处杂草丛生的凹坑里,雨水打在脸上。

什么送信,什么金子,他全都不在乎了,就这么死在泰山的烂泥里,倒也乾净。

头顶的山道上,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刀剑出鞘的碰撞声。

“快找!盟主有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不能放过!”

几名穿著重甲的兵卒和巡山弟子,举著火把从他上方几尺的地方匆匆走过。

宋当归没有躲藏,他就那么死鱼般睁著眼,看著火光在头顶晃动。

搜山的人骂骂咧咧走了过去,竟没有一人往这杂草坑里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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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彻底黑透。

大雨倾盆。

宋当归任由泥水淹没半个身子,闭著眼等死。

“大头,那边有动静没?这鬼天气,真他娘的受罪!”

“別废话!抓不到那个叫宋当归的贱骨头,咱们这批留下来的杂役明天连饭都没得吃!”

张大头,王二狗。

宋当归眼皮微颤。

以前没少抢他残羹冷炙的人。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他们居然还能记著自己的名字。

张大头一脚踩空,滑到凹坑边缘。

四目相对。

借著微弱的天光,张大头看清了坑里那个浑身是泥的血人。

“二狗!快过来!”

张大头惊喜尖叫:“在这儿!那个烧火的在这儿!”

宋当归灰败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微光。他看著两张熟悉的面孔,乾裂的嘴唇微动,想说些求救的话,可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没有力气说出口了,只是眼巴巴的望著他们,想来想去,自己还有那锭金子,兴许他们能看到金子的份上,给自己挖个坑埋了。

以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总能帮一把。

王二狗一把揪住宋当归的头髮,將他半提起来:“烧火的,只要拿你这颗脑袋回去领赏,老子明天就能穿上江北盟的黄皮子!”

王二狗准备拔出腰间的剔骨刀。

宋当归胸口的衣服破开了。

“咕嚕。”

那锭黄澄澄的赤金,滚落出来,砸在青石板上,发出一声脆响。

十两赤金。

张大头和王二狗的眼睛瞬间直了,呼吸粗重得嚇人,那是底层泥腿子看到改变命运的筹码时,最原始的贪婪。

“这贱种哪来这么多金子?”

张大头猛地咽了口唾沫,一把推开王二狗,伸手去抢。

“这是我先看到的!”

王二狗一刀柄砸在张大头手背上。

两人直接在宋当归身上扭打起来,一边打一边破口大骂。

宋当归躺在他们脚下,任由他们踩踏自己的身体,任由他们瓜分那买命的金子。

心里只有悲凉。

冷透骨髓的悲凉。

“別打了!”

张大头气喘吁吁摁住王二狗:“平分!五两金子,足够咱们哥俩在县城里过几年神仙日子!”

王二狗停了手,擦了把嘴角的血,嘿嘿淫笑:“拿去乾封县,找最水灵的窑姐包下来!”

“那可不!这几天山上那些有点姿色的女弟子,早被大人们玩了个遍,有些连骨头渣子都没剩,那惨样……”张大头冷笑:“咱们这就拿钱下山快活去!”

女弟子。

这三个字,像是一把烧红的钢针,狠狠刺入宋当归的脑海。

他想到了小师妹霜迟。

想到了她声嘶力竭的哭喊,想到了她满身的伤痕,想到了那已经被扬了的骨灰。

这世道,凭什么好人全死了,这些烂到骨子里的蛆虫却能拿著金子寻欢作乐?

可越想越是悲凉,这世道如此,人能改变什么?

算了……

师兄弟一场,帮会他们一把吧。

宋当归死死咬著牙,凝视著地上那三封沾著泥水的信,把心一横。

“拿金子去买窑姐……没意思……”

宋当归嗓音沙哑,因为漏风,声音像鬼泣:“你们……去嵩山少林寺……替我把那封白信送到,会有比这多百倍的金子……我只想死在这儿。”

两人愣了一下,隨即爆发出震天的狂笑。

“百倍的金子?就凭你这烧火的烂泥?”

张大头一脚踹在宋当归的断腿上:“贱骨头死到临头还敢誆骗老子!”

王二狗笑得喘不过气,直接解开裤腰带。

“尝尝老子赏你的金汁!还送信,去阴曹地府给阎王爷送去吧!”

宋当归被呛得剧烈咳嗽,眼泪夺眶而出。

他哭了。

不是因为疼。

是因为他终於认清了一个道理。

你对人掏心掏肺,人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上来踩死你。

世道不讲理。

他在泥水里摸索著,再次捡起了那把生锈的大铁剪刀。

张大头还在狂笑。

完全没注意到宋当归眼底那一抹不顾一切的疯狂。

“笑啊……你们笑啊……”

宋当归忍著浑身的剧痛,猛地暴起,双手紧紧握著剪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扎进了张大头的大腿內侧!

“啊——!”

鲜血瞬间喷涌,混著雨水流满一地。

王二狗被嚇傻了,刚要拔刀,宋当归已经扑了上去。

没有招式,没有內力,只有最纯粹的求生欲和恨意。

拔出剪刀,反手刺进王二狗的肚子。

拔出,再刺。

拔出,再刺!

血肉被铁锈撕裂的声音,在雨夜中格外清晰,宋当归浑身颤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半分停滯。

“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

温热的鲜血溅满了他那张怯懦了半辈子的脸,那双躲闪的眼睛里,终於生出了足以让这世道胆寒的毒辣。

这一夜,风雨大作。泰山派最底层的烧火杂役,亲手將曾经的自己埋在了地下。

……

雨越下越大。

冲刷了满地的血水,却冲不走空气里浓重的腥气。

宋当归剧烈地喘息著,双手死死攥著那把沾满碎肉的大铁剪,直到指关节苍白、僵硬,才颓然鬆开手,瘫坐在两具温热的尸体旁。

他杀人了。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之前废了凌展云,那是兔子急了咬人,但刚才,他是主动的。

颤抖过后,病態的死寂涌上心头。

宋当归没有再哭,也没有呕吐,那张常年被灶火燻黑、此刻沾满血污的脸庞上,浮现出平静。

他在张大头和王二狗的身上摸索,动作熟练。

两块梆硬的乾粮,几个铜板,还有两个精致的白瓷药瓶。

拔开瓶塞,一股淡淡的药香扑面而来,这是泰山派內门弟子才能分发到的上等金疮药。

“真好闻啊。”

宋当归倒出药粉,洒在自己那条断腿和深可见骨的伤口上。一阵火辣辣的剧痛,隨后是清凉的麻痹感。

血,慢慢止住了。

“我在泰山住了一辈子,烧了八年的火,都没有用过这样的金疮药。”

宋当归捏著白瓷药瓶,嘴角扯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好人守著本分,只能在雪地里啃冻硬的黑窝头,烂人为了几个赏钱,却能用著门派最好的伤药。

这吃人的规矩,早就该砸个稀巴烂了。

他撑著地面站起身,看著脚下的尸体。

怒火发泄了,但心里总觉得不够。

……

继续赶路。

必须离开这座已经易主的泰山。

夜色深沉。

寒气裹挟著失血过多的虚弱,一点点割开宋当归的意识,双腿重如灌铅,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

他发热了,烧得浑身滚烫,眼前出现了一层厚厚的白雾。

在这片朦朧的幻觉中,他听到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宋当归。”

一声娇俏却透著冰冷刻薄的呼唤。

宋当归猛地停下脚步。

他抬起头,透过重重雨幕,看到了小师妹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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