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力练了几天,方寒开始把看和剑合在一起练。
不是练招式——是练预判。
他在破庙后院的一棵树枝上拴了一根细麻绳,麻绳末端绑著一截乾草茎。风一吹,草茎晃来晃去。
他站在三步外,拔剑,等草茎晃到最低点时出剑刺它。头几回剑尖离草茎差了老远,不是刺早了就是刺晚了。
早的那一剑剑尖擦著草茎上方划过去,晚的那一剑草茎已经盪回去了,剑尖刺了个空。
小棠裹著棉絮在旁边看他,手里捏著那只草蚱蜢,替他数数。数到第十五剑时,方寒终於刺中了草茎。
他把剑收回来,低头看著剑尖。剑尖上沾了一小截乾草茎的碎屑,在午后的日光里微微发亮。
这截草茎比劫匪的刀慢多了。但道理是一样的——你得等它到了那个位置,剑才能到。
不能追,不能赶,只能在它该到的时候,你的剑也到。
就是在刺草茎的这个下午,他想通了一件事。
鏢途中他学会了看人——看肩膀、看呼吸、看眼神。矿洞里他学会了看石头——看纹路、听回声、摸晶面。
这两件事他以前觉得是两件不相干的苦活儿。
一个是和石头较劲,一个是和人较劲。
但现在剑握在手里,草茎在风里晃著。
他忽然意识到:石头和人是同一种东西,都有缝隙。灵石的纹路是缝隙,劫匪的破绽也是缝隙。
矿洞里顺著纹路凿,一镐就能剥下整块灵石。鏢途中顺著破绽打,一剑就够了。
这不是两个道理。这是同一个道理。只是对象从石头换成了人。
他把剑握在手里,不再急著刺草茎,而是先看。看草茎晃动的幅度,看风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看草茎在哪个位置会停顿一瞬。
那个停顿的瞬间,就是缝隙。然后出剑。剑尖穿过草茎,几乎不带风声。小棠在门槛上轻轻拍了一下手:“这次比刚才快。”
方寒摇头:“不是快。是等到了。”
小棠歪著头,不太明白。
“之前刺不中,是因为爷爷在追它。它往左,剑往左追。它往右,剑往右追。追不上。”方寒把剑横在膝上,用手指轻轻拭去剑尖上的草屑,“现在不追了。等它自己到剑上来。”
他从前练剑,总觉得出剑越快越好。鏢局里的年轻鏢师也都在比谁出剑更快。方寒从来不和他们比。
他知道自己快不过年轻人——他从矿洞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最快的年纪。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广,????????????.??????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但他发现了一件事:快,不一定就能先打到对方。因为快的人往往不等——不等对方露出破绽就出剑。快剑刺出去,对方躲开了,剑再快也是空的。
劫匪就是这样。最凶的那几个劫匪,出刀快得风声都追不上。但他们有一个毛病:刀太快,收不住。一刀劈空,肩膀就卖出来了。
那半寸肩膀,就是缝隙。他不需要比劫匪更快。他只需要在劫匪劈空的那一瞬间,把剑递到那个缝隙上。
劫匪的刀劈空,是因为太快。他的剑刺中,是因为不追。
他重新站起来,走到麻绳前,换了个位置站著。这次他没有等风来——他自己拨了一下草茎,让它晃得更快。
草茎在风里乱晃,比刚才更难刺。他握剑站在原地,手很鬆,剑尖斜指地面。
他不盯著草茎看,他看的是草茎晃动的弧线。弧线的最顶端和最底端,各有一个停顿的瞬间——极短,短到几乎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