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上——他以信託保护人的名义提出。如果保护人条款里有受託人更换权——成立。”
“我父亲的信託里有保护人条款吗?”
“有。但保护人不是许正阳。”
陈凡的手停了。
“保护人是谁?”
“你父亲的信託契约第十七条。保护人——陈建民。”
沉默。
龙雨晴站在旁边。她听到了。
“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陈凡说。
“对。所以许正阳的逻辑是——保护人已死亡。保护人职位空缺。依据信託契约第十八条。保护人缺位时。受託人更换权自动转移至——”
“知情人委员会。”
“七个知情人。多数决。四票通过。”
“许正阳手里有几票?”
何律师沉默了三秒。
“至少三票。他自己一票。马泽良一票。还有一个——名单上第六个人。林绍恆。新加坡国籍。去年十月跟许正阳的律所签了一份顾问协议。年薪五百万新幣。”
“买的。”
“买的。”
“那第四票呢?”
“第四票——如果hartmann以meridiantrustees现任董事的身份出具支持函——部分知情人可能被影响。但冻结令下来之后。hartmann暂时被锁住了。他签不了任何文件。”
“所以现在是三票对四票。他差一票。”
“对。但冻结令只有十四天有效期。十四天之后——如果我们没有在bvi完成受託人变更——他可以重新启动程序。”
陈凡把手机放在桌上。打开免提。
“何律师。我二叔——陈建民——如果他出现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没有死亡。保护人职位恢復。许正阳的提名——”
“自动失效。”
“他愿意出面吗?”龙雨晴问。
陈凡没回答。他走到窗边。日內瓦湖的夜色铺在窗外。黑沉沉的水面上。只有对岸零星的灯光。
“他消失了十二年。重新出现——意味著什么。他很清楚。”
“意味著所有以他死亡为前提设计的法律架构——全部重新审视。他在瑞士的身份。他的资產。他的行动自由。”
“所以他给了我证据。但不给我人。”
龙雨晴没有说话。
陈凡转过身。“何律师。bvi最高法院的受託人变更申请。明天就提。把二叔给的那三十二页证据作为核心材料。hartmann的任命违规。马泽良的关联交易。资金流向图。全部放进去。”
“需要当地大律师。我联繫careyolsen的日內瓦办公室。他们在bvi有执业资格。”
“多快能立案?”
“三到五个工作日。加急——两天。”
“加急。费用不是问题。”
“明白。”
掛了电话。
房间里安静了一分钟。
龙雨晴走到书桌前。把陈建民给的那份文件重新打开。翻到第十七页。一张列支敦斯登律所的信笺。上面是一份授权函的复印件。签署人——许正阳。日期——2020年11月3日。授权內容——全权委託该律所代表其在meridiantrustees董事会提名中行事。
“这份授权函——是许正阳亲笔签的。”龙雨晴的指尖点在签名上。“笔跡可以做鑑定。如果在bvi法庭上——这就是直接证据。证明hartmann的任命不是正常的人事流程。是许正阳单方面操控的。”
“够了吗?”